【项目申报】关于开展天心区2021年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增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发展开放型经济,支持辖区外贸企业发展,根据长沙市商务局《关于2021年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增量奖)使用意见的通知》(长商务发〔2021〕50号)、长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外指〔2021〕7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增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1.支持范围:天心区2021年度外贸业绩同比2020年度实现正增长的外贸企业(外贸业绩数据以市商务局、海关反馈为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企业、跨境电商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另行申报和支持,不在该项资金支持之列。
2.补贴标准:对企业2021年外贸业绩增量部分每美元补贴1分人民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明确全年人民币平均汇率为1美元兑6.4515元人民币。
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0日-6月23日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
2.在长沙市天心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财务机构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6.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
7.与外贸业绩相关的资金项目要求申报企业具备海关统计数据、进口付汇、出口收结汇和进口税单、出口退税相应证明;
8.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海关备案回执(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含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2)企业202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3)企业2021年度进口付汇、出口收结汇证明材料;
(4)企业2021年度进口税单、出口退税等相应证明材料;
(5)企业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的说明;
(6)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封面请注明申报项目、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地址、申报时间;
2.申报企业报送资料报送地址为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人民政府南栋2320办公室,由天心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联合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资料原件退回,对符合条件申报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3.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4.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所申请资金专项用于提高进出口业务水平,确保进出口工作顺利开展;获得资金的企业须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后期资金考核事宜。
特此通知。
文章来源:长沙市天心区政府网http://www.tianxin.gov.cn/zwgk8/bmxxgkml/qswhlyj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