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的通知
为做好2022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时间
区县工信局、财政局,国家级园区产业(经发)局、财政分局要对申报企业、项目和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符合申报要求,同时组织项目申报企业在项目管理系统中上传项目申报资料,并在2022年6月9日前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推荐(包括正式的推荐文和每个资金补助项目的推荐单位审核意见页)。省级园区按照属地原则由区县工信局、财政局组织申报。如期未将联合行文报到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组织申报要求
(一)项目资料要求
1、项目资料采取网上报送方式,不接受纸质项目资料(申报指南中相应方向有明确要求的除外)。项目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和申请报告模版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通过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省财政厅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上传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补助类项目应先通过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填报完整的项目入库信息(http://222.240.80.54:18080/hnibdp-daq/login,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再进行项目申报。
2、区县工信局、财政局,国家级园区产业(经发)局、财政分局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申报资料要件的齐全性等把关,并及时在申报系统中审核。对申报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除由工信部门出具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外,应由具体经办人员(须为在编人员)签字,实名推荐。杜绝虚假申报和重复申报,不得推荐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3、项目申报资料是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企业及法人代表要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数据准确性负责,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在申报资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委托授权人签名的,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相关授权文书。
(二)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注意事项
1、项目推荐单位审核意见页:
(1)重点产业类、重大平台类、转型升级类项目的申请报告中的项目推荐单位审核意见页需申报企业单独打印,法人代表签字、盖单位公章,由区县、园区工信(经发)部门、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市工信局投资规划处2份。
2、需单独报送市工信局的证明资料:
(1)申报重点产业类项目、转型升级类项目企业需单独报送1份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证,体现企业主体税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额。
(2)申报重大平台类项目企业需单独报送1份2020年以来设备总投资(含设备运行所必需的软件)不低于2000万元(以合同发票为准)且付款比例超过50%(以银行凭证为准)的票据。
(3)申报转型升级类项目企业需单独报送1份2021年以来设备总投资(含设备运行所必需的软件)不低于500万元(以合同发票为准)且付款比例超过50%(以银行凭证为准)的票据。
3、转型升级类项目申报,国家级园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望城经开区)各报1个项目(共3个),长沙县、望城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芙蓉区和天心区各报1个项目(共7个),宁乡市、浏阳市项目按省厅通知要求直接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报市局备案。
(三)各区县、园区推荐文件需报送纸质文件一式4份(包括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于2022年6月9日前分别报市工信局投资规划处3份,市财政局企业处1份。电子版项目汇总表发送到邮箱18274823639@163.com(每个汇总表均要可编辑,不能是扫描件)。上文中要求项目推荐单位审核意见页、纳税凭证、票据等纸质文件同时报送。
文章来源:长沙市工信部http://csgy.changsha.gov.cn/XXGK/tzgg/202206/t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