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的发明专利是否符合科创板科创属性的指标?!
针对科创板上市企业要求,证监会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后评价科创板企业科创属性有了明确了标准,3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值得注意的是,常规指标和例外条款中,都有发明专利数量的规定。
与其他标准不同的是,对发明专利的要求都是数量的硬性指标。但是企业申请专利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正常情况下要3年左右时间,因为从申请到公开就要18个月时间,加上一般需要两次以上的审查答复时间。如果申请人要求发明提前公开加快审查,审查一般也要一年多时间。
知识产权局对于重点专利申请有加快审查的绿色通道,专利申请最快几天就能授权,但这个需要通过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走预审程序,对企业的注册地点、专利所在的技术领域以及单个企业的申请数量都有限制。远水救不了近火,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来说,那么剩下的途径就是购买专利了。
证监会发布的这个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中并没规定专利的取得方式。所以买来的专利到底能不能用来证明科创属性尚不明确。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标准中,受让取得的专利是可以用来作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但是科创板的要求明显严格。购买的专利到底行不行,只能等证监会的进一步解释。
不过我们可以从目前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经验来推测一下。证监会对于发明专利,在质询过程中,经常要求具体分析发行人是否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是否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是否依赖第三方,核心技术是否依赖第三方,是否具有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的研发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这些问题都间接与发明专利的取得方式相关。
如果专利是购买所得,是否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获得收入这一条,答复起来就相对麻烦,特别在专利是上市前不久才购买所得的情况下。购买的专利一旦被定为核心技术,但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又不是发明人,这样又影响核心技术人员的定位,也给答复带来难题。此外,购买专利也会引发研发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质疑,这些都需要科创板企业提前准备。
但购买的专利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还是有很大的作用,一方面代表对相关技术的可控,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降低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另一方面专利与主营收入的对应关系这些硬标准必须要有足够的数量的专利及其覆盖面。对发明专利数量明显不足的企业,购买专利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购买专利一定要符合科创板企业的定位,需要高质量的专利。总之,科创板上市企业,专利还是“原装”的好,购买的专利要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