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长沙市2021年度标准创新奖励的通知
为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发挥标准引领作用,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积极开展参与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长发〔2018〕23号)有关规定,现将开展长沙市2021年度标准创新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5日—5月27日。
二、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登陆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长沙扶持通(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sqzc/#/login)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长沙市2021年度标准创新奖励申报指南》的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长沙市2021年度标准创新奖励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27日。
二、申报对象
(一)在长沙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或设立的企业或组织;
(二)近三年(2019年1月—2022年4月)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申报范围
(一)主导(排名)制定国际标准、标准的企业;
(二)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或组织;
(三)主导(排名)制定团体标准的企业或组织;
(四)同一企业或组织申报的奖励项目,按照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已获得市级财政奖励的,不重复奖励。
四、申报资料
(一)主导制定国际标准项目
申报条件:国际标准发布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的国际标准。
资料要求:
1、《长沙市2021年度标准创新奖励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复印件;
3、国际标准的发布公告、标准文本;
4、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出具的主导制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二)主导制定标准项目
申报条件:标准发布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经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标准,以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推荐性标准。
资料要求:
1、《长沙市2021年度标准创新奖励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复印件;
3、标准的发布公告、标准文本;
4、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内通过验收的项目。
资料要求:
1、《长沙市2021年度标准创新奖励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完税证明复印件;
3、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建设任务批准文件、工作总结和通过验收等材料;
4、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四)主导制定团体标准项目
申报条件:发布时间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团体标准。根据团体标准的先进性、创新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特点,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资料要求:
1、《长沙市2021年度标准创新奖励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完税证明复印件;
3、标准编制说明、标准通过审查的有关文件、标准发布通知公告、标准文本、标准查新报告等;
4、重视标准化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的相关说明材料(如标准化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计划总结等);
5、单位承担、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及单位人员担任技术委员会职务的资料;
6、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采用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或在产品、服务上对外明示的相关材料;
7、技术水平先进性有关说明材料(如性能、技术指标与国际、、行业、地方标准的比较等)、创新性有关说明材料(如填补空白、专利应用等);
8、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关说明材料(如被采用、引用、市场增长、成本降低、效益提高、媒体报道等);
9、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五、申报方式
本次长沙市2021年度标准创新奖励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长沙市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长沙扶持通(http://zwfw-new.hunan.gov.cn/sqzc/#/login)。
六、申报程序
(一)预审。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报由所在地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进行预审,并在《申报书》中签署意见;申报主导制定团体标准项目的还需签署团体推荐意见。
(二)申报。在长沙扶持通上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三)受理。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资料形式审查情况进行受理。
(四)初审。长沙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进行初审。
(五)联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进行联合审查。
(六)评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七)审定。汇总市直相关部门联审意见和专家组评审结果,提交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审定。
(八)公示。将会议审定结果在长沙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发现重大失信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奖励资格。
(九)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相关程序拨付资金。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长沙市2021年度标准创新奖励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或者骗取奖励资金。
(三)本次申报只受理申请单位的直接申报,不接收任何第三方机构的代理申报;
(四)同一企业或组织同时申报多个奖励项目的,应分别提交申报材料。
(五)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资料,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且提交的申报资料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申报条件但资料不齐全的,申报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的,视为放弃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来源: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www.cshtz.gov.cn/zfxxgk/xxgkml/qtzfxx/tzgg/202204/t20220414_10531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