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贴】关于对长沙市2022年一批次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00:00:00点击率:56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本批次共有20户小微企业174人次符合补贴申报条件,补贴总金额404668.98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5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来源: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