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关于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对园区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长沙高新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债务性融资实施办法》(长高新管发〔2020〕25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的受贷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需纳入高新区财税管理体制)及实际经营地址在麓谷园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主营业务符合长沙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包括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等(不包括纯贸易型企业、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和传统服务业企业);
3、财务制度健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其他可能产生严重贷款风险的不良情况;
4、政策兑现申报上一年度应税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且属于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贷款发放当年或前一年度被认定为高新区“柳枝行动”“雏鹰计划”“瞪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等类别的园区企业;以及在政策申报上一年度已进入省市拟上市后备企业库名单、且同期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净利润在1500万元(含)以上的拟上市企业;
5、企业按时、按规定在信用麓谷如实完整填报相关信息数据。
申请财政补贴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需纳入高新区财税管理体制)在高新区;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机构收取的评估费费率不得高于2%。
二、支持事项
1、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按照企业当年获得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总额的5‰给予补助(不高于该笔贷款实际成本),已纳入区风补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单个企业每年获得贴息、担保费和评估费等补助总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机构当年为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企业当年获得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总额的2‰给予补贴,单个评估机构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的受贷企业提交材料:
1、长沙高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2、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知识产权质押通知书、银行贷款到位凭证、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贷款利息、中间费用支付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长沙高新区的缴税凭证等材料;
申请财政补贴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机构提交材料:
1、长沙高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机构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2、长沙高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的评估协议、评估报告、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评估费凭证和银行贷款到位凭证。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申报程序
1、本次申报程序采取线下申报,各知识产质押融资企业、评估机构将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创新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大楼A栋三楼311办公室)
2、待政策申报程序全部完成后,由科技创新办公室负责初审,并按程序上报管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各企业提供有关凭证,公示无异议后拨款。
五、相关要求
1、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逾期不受理,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
2、各企业和相关机构申报信息需真实、完整、有效,所有文件内容清晰,封面加盖公章、骑缝章及负责人签字;
3、科技创新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88995432、88995350。
文章内容转载:科技创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