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企业在高新认定申报中遇到的误区
大多企业都知道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能获得的好处多多,但如果企业没有能足够了解高新认定的资质与流程的人,对导致企业在进行高新认定的时候走很多弯路,甚至白忙活一场。那么,企业进行高新认定的时候都会有哪些问题存在呢?特讯根据从业多年的经验整理出一份企业对于高新认定的误区:
误区一、认为高新认定只能是科技型企业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是顶着“国字头”的科技荣誉资质,因此很多企业认为只有科技型企业才能申报高企,其实这是错误的。只要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八大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技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即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误区二、认为只能达到条件才能提出高新认定
有很多企业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完全达到条件后才能申请,从而忽视了前期的规划准备阶段,以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前的培育奖励政策,最终耽误了更佳的申请时机,错过了政策红利的末班车。在企业未达到条件时,企业可以先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接受主管部门支持、孵化。另外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各方面条件均需提前1年规划,包括知识产权规划、财务指标规划、研发人员规划、研发项目规划等。
误区三、以为做高新认定申报只是简单的做材料汇总而已
对于高新认定,很多企业认为让行政人员把“大厚本”按照资料清单堆积出来就行。首先说的是“大厚本”绝不是简单得堆砌,他们内在的勾稽关系是评审专家审核核心。
搞起规划是一件逻辑性非常强的事情,其中研发项目、项目成果、知识产权、产品、证明材料等都存在紧密的联系,有些企业的申报负责人在筹备、申报过程中,扮演者“甩手掌柜”的角色,安排一名行政方面的项目专员,更甚者在申报前1个月才开始着手准备。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做法,会直接影响企业当年的通过率。
高新认定工作是一个需经长期规划、筹备、保持各部门之间、企业与代理机构之间有效沟通,是量到质变的过程,不是单纯的材料整理编写汇总。
误区四、认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只能是企业自身研发的才符合要求
有一部分企业认为知识产权的取得必须来源于企业自主研发。知识产权相关方面的指标主要是对技术先进程度、在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知识产权数量、获得方式及企业参与编制标准等情况进行考核,这个指标并没有排斥外购、受让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
以上四种误区是很多想要申报高新认定的企业都有遇到过的情况,实际上高新认定申报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工作,需要企业做好战略规划和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