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支持外商直接投资
申报条件
工商和税务原则上均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且统计数据归属我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支持力度
1.支持中介招商。对协助我区进重大外资项目的中介机构,引进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年意内外方股东实缴主册资本300万美元(以外汇到位资金为准,不包括外方股东的境内出资)及以上的,按当年外方股东实缴注册资本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更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2.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进。对年度内外方股东实缴主册资本100万美元(以外汇到位资金为准,不包括外方股东的境内出资)及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外方股东实缴注册资本金额的2%予以奖动,单个企业奖励更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3.支持外资企业做大做强。已落户的外资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当年度境外资金增加部分达到50万美元、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以外汇到位资金为准不包括外方股东的境内出资)以上的,分别奖励入民币4万元、35万元、140万元。
申报材料
一、申请外商直接投资奖励的企业应提供如下申报资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资金使用计划及建设进度安排,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2020年长沙市望城区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
(3)外商直投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外方股东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当年缴纳汇入的注册资本金证明复印件,包括银行盖章的《FDI入账登记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二、申请外商直接投资奖成的中介人应提供如下申报资料:
(1)项目资金审请报告;
(2)中介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由外商直投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项目中介证明:
(4)外商直投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外方股东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当年维纳汇入的注册资本金证明复印件,包括银行盖章的《FD入账登记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项目来源
关于做好2020年度《长沙市望城区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奖励办法》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www.wangcheng.gov.cnbxgk_343/gdvwxxgkfbmxgk/qzigztbmhbmgljg/qsvi_1t2gg_3113/202105120210519_9955510.hi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