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浏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及相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文件精神,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下达《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1〕20号)文件,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浏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高企认定实施常年申报,2021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分两批次进行。批认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6日,第二批认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二、申报认定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详见附件《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注册登记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高企认定条件的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注册,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申报材料和《企业注册登记表》。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二)系统申报
申报企业根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规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所有认定申报材料。企业应采用8M的附件上传申报材料,重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
(三)核实初审
浏阳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含园区)内高企申报企业现场核实和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提交至浏阳市科技局(浏阳市行政中心南栋6楼1620室)。
四、认定评审
2021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由省认定办组织专家分两批次进行。评审认定结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发文公布,并统一印制高企证书和牌匾。
五、其他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及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高企申报认定的宣传工作,浏阳市科技局积极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及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二)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上报省认定机构取消其高企申报认定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建议申报企业选取省认定办审核备案的中介机构出具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四)装订材料封面为系统导出的申报书首页,书脊的上部分写所属领域,中间部分写企业名称,下面部分写长沙某区县(市)。
六、联系方式
(一)省认定办
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陈上0731-88988819
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刘雨庭0731-85165050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饶逸0731-85554851
(二)系统申报及材料报送
省火炬创业中心李润洁0731-88988755
刘军0731-88988749
地址:长沙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1楼1116室
(三)浏阳市高企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科技局工业科孙梦侬0731—83636110
张炎杰0731—83636110
材料报送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南栋6楼1620室
浏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