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公示】2024年度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度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省财政厅: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5〕2号)要求,我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4年度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概况
为加快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人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省设立了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实施内容
1.专精特新发展类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购置仪器设备,改造场地设施,引进技术及服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专精特新发展。
2.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其中,包括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服务业务补助项目。重点支持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单位为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并完成的窗口平台改造完善,提升数字化赋能服务、研发试验、专业服务、检验检测等服务能力(不含基建及厂房建设)的设备设施投入;为改善创业创新和融资环境对公用设备、软件升级、设施改造或新购等能力提升建设。重点支持服务业务补助项目申报单位开展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品牌能力提升、融资促进、创新创业等活动,开展创业培训与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公益、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对相关服务活动和服务业务支出给予补助。
3.奖励项目。其中包括“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项目和“专精特新”专板挂牌补助资金项目。
(三)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通过资金支持,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通过项目实施,全省每年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上云”中小企业5万家,平均每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项;获得资金支持企业的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提升,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就业人数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3%、3%、1%,带动企业项目资金投入200%;建设“1+14+N”的平台网络服务体系,发布服务项目超3万个,省级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稳定在300家左右;推动300家企业在湖南股交所专精特新专板挂牌,帮助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2.年度绩效目标。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新增“上云”中小企业5万家,平均每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项;获得资金支持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就业人数平均增长率分别达到3%、3%、1%,带动企业项目资金投入200%;新认定和培育核心服务机构100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聚集各类服务机构1万家左右,开展服务活动1000场次,为中小企业提供8万家次普遍性和专业化服务,推动90家企业在湖南股交所专精特新专板挂牌。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组织管理
依照《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为基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及奖励,并由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完成项目评审、资金分配、项目公示、资金下达等流程。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3〕6号),安排下达202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8,376万元,覆盖全省14个市州,支持391个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1.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安排资金5,595万元,支持295个项目(包括95个“专精特新”专板挂牌补助资金项目和200个专精特新发展类项目),占年度资金总额66.8%。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引进技术及服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专精特新发展。
2.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安排资金2,781万元,支持96个项目(包括29个“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项目和67个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占年度资金总额33.2%。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实体窗口平台、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核心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业务,提升服务能力,以及对2023年“创客中国”大赛获奖单位给予奖励。
(三)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24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初总预算8,376万元,截至评价报告日,市县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共计8,37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项目单位收到市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7,928万元,剩余448万元未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94.65%。
(四)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绩效自评资料统计,项目单位已使用专项资金7,826.54万元,资金使用率98.72%。其中:设备投资4,210.83万元,占比53.11%;厂房建设支出301.49万元,占比3.80%;研发支出317.25万元,占比4.00%;原材料支出777.31万元,占比9.80%;服务支出1,311.51万元,占比16.54%;租赁支出169.04万元,占比2.13%;人员工资劳务330.43万元,占比4.17%;其他408.68万元,占比5.15%。(详见附件1)
三、绩效评价实施情况
(一)明确评价内容
1.评价对象。2024年度省级预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8,376万元。
2.评价内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市县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立项论证充分性;项目实施规范性(包括项目单位申报资格合规、申报材料客观真实、申报项目与有关规定相符等情况,项目单位是否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项目实施支撑条件等情况,项目调整、完成验收、终止等过程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等);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二)设立评价指标
1.评价指标。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的相关要求,评价指标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一级评价指标评分分数分布详见下表:
一级评价指标评分分数分布表
一级指标 |
决策 |
过程 |
产出 |
效益 |
分数 |
20分 |
20分 |
30分 |
30分 |
2.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优、良、较差、差四个等级,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评价等级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果评分分值对应的评价等级表
评价等级 |
优 |
良 |
较差 |
差 |
评分分值 |
90分(含)以上 |
80分(含)—90分 |
60分(含)—80分 |
60分以下 |
(三)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单位自评。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按要求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2024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基础数据表、项目绩效内容、调查问卷,并将盖章后的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上传项目管理系统。
2.市县主管部门自评。各市州、县(市、区)工信部门对项目单位自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线上审核,并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在核查无误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核查分析和现场评价情况,分专项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报告,上传至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
3.省工信厅审核评价。2025年3月至4月,省工信厅相关处室(部门)工作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对391个项目自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对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求补充完善。
4.形成省级绩效自评报告。省工信厅根据线上审核情况,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单位建设、产出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形成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四、专项资金整体绩效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年,也是贯彻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部署的开局之年。我厅持续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多措并举,主动作为,扎实推动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专精育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成果更佳。围绕“4×4”现代化产业体系,突出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补短板”“填空白”“锻长板”,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加强政策培训解读,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举办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揭榜”、开展存量专利盘活,提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能力,成功推荐43家企业获批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2024年新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3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9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4家,累计分别达9018家、5254家、543家。
(二)赋智能促升级,企业数字转型更畅。我省5个案例入围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株洲市、娄底市成功入选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获得中央奖补资金2亿元(已到位1.4亿元),比上年增加0.5亿元。试点城市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遴选扩充服务资源,加强数字化公共服务,组织试点企业诊断改造,试点建设按计划推进。一是长沙市成功举办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片区调研交流活动。二是株洲市组建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试运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平台,首批105家试点企业开始改造。三是娄底市召开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和供需对接活动,首批130家试点企业已开始实施改造。2024年推动380家企业“上云”、56家“上平台”,并纳入“智赋万企”重点调度。
(三)清欠款化难题,企业权益保障更实。全面完成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台账内无分歧欠款实现“应清尽清”,有分歧欠款已全部进入化解程序,化解率达100%。依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工信部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湖南省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投诉平台,常态化高效率办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2024年共办理投诉线索超1061条,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利益。同时,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2024年全省累计减退缓税费1,278.70亿元,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四)抓体系筑底板,企业服务基础更牢。建设“纵向贯通 横向联通 双线融通”的公共服务体系。线上,省平台积极响应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建设,率先实现国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线上累计服务中小企业131万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累计办理企业需求1.6万项,办结率超过90%。线下,统一标准建设“1+14+113+N”实体窗口,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从“可用”“可看”向“可办”提质,累计服务企业26万家。稳步推进长沙县、凤凰县等5个空白县市区平台建设,使县市区覆盖率提升至90.2%,位居全国第四位。实施“园创工程”,新建浏阳市农业科技园、屈原管理区等平台,并在园区、产业集群设立16个创新创业服务站,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从数万家市场化机构中遴选76家服务规范的机构为省级核心服务机构,为全省208万家中小微企业寻找优质服务提供指引。2024年,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全年开展服务活动2272场,服务中小企业18.62万家次,涵盖“智赋万企”“三赋”行动、融资促进等专项活动。通过“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惠及企业27.56万家次。
(五)抓重点锻长板,中小企业环境更优。召开工作部署会,发布《2024年全省中小企业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指导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服务“四个数据库”,提升“清单化”服务效能。汇聚17个省直部门和各类社会化优质服务资源,从政策、公共和专项服务三大方面十个重点开展服务行动。举办 “创客中国” 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今年全省参赛企业突破1505家,数量居全国前列,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澎湃活力进一步凸显。组织49家企业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揽获意向订单5,000万元。落实惠企扶持政策,发布产融合作制造业“白名单”企业3640家。
(六)抓融资固主板,中小企业活力更足。建设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2024年共撮合融资1,030亿元,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15.2%,相关典型经验获《人民日报》宣传推介。依托岳麓山大科城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服务平台,开展“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活动10场,成功撮合融资20亿元。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推出信用类贷款产品“工信e贷”让企业快速低成本融资。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落实“千帆百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提高企业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加强分类指导,靶向培育,累计成功推动39家“小巨人”企业A股上市。
(七)抓队伍补短板,专业服务能力更强。从全省303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专家、教育培训专家中遴选71人组建服务专家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智力支持。自主研发平台运营实操类课程,汇编成工作指南供各级平台使用。举办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机构赴浙江学习经验拓展思路。线上搭建全省统一的网络培训平台,面向全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线上公益培训,7门课程成功入选工信部“名师优课”优质课程库,园区送课行活动,受到企业好评。线下实施“湘企英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直接培训企业家和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超过1200人,参训学员满意度高达95%以上。
五、绩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2024年度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3〕6号)的要求管理使用和分配,在推动中小企业创新与产业升级、优化融资环境与降低成本、强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就业与经济稳定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绩效评价工作组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7.08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项目决策指标绩效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共设3个二级指标,即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该指标分值为20分,评价得分20分。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按照《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确定年度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支持方式和标准,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项目资金分配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客观实际。
(二)项目过程指标绩效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共设2个二级指标,即资金管理、组织实施,该指标分值为20分,评价得分18.58分。
2023年12月31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0〕14号),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未发现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
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8,376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市县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8,37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单位收到市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7,928万元,资金到位率94.65%,项目单位实际使用专项资金7,826.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72%。
根据评价标准,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别扣1.07分、0.35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绩效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共设4个二级指标,即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产出时效,该指标分值为30分,评价得分28.5分。
1.产出数量
2024年全省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1591家,新增“上云”中小企业数量14.37万家,开展服务活动数量2272场,服务中小企业数量18.62万家/次,认定核心服务机构数量76家,在专精特新专板挂牌企业数量100家,除核心服务机构数量未达年度目标外,其余指标均完成了年初预期绩效目标。
根据指标评分标准,扣分1分。
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年度目标 |
实际完成 |
1 |
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 |
≥300家 |
1591家 |
2 |
新增“上云”中小企业数量 |
≥5万家 |
14.37万家 |
3 |
开展服务活动数量 |
≥1000场次 |
2272场次 |
4 |
服务中小企业数量 |
≥8万家次 |
18.62万家次 |
5 |
认定核心服务机构数量 |
≥100家 |
76家 |
6 |
专精特新专板挂牌企业数量 |
≥90家 |
100家 |
2.产出质量
2024年度项目实际投资内容与申报投资方向吻合度,平均每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6项,能力建设项目补助金额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为18.90%,业务补助项目补助金额占项目总有效支出比例为17.60%。
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年度目标 |
实际完成 |
1 |
平均每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 |
≥3项 |
6项 |
2 |
能力建设项目补助金额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 |
≤50% |
18.90% |
3 |
业务补助项目补助金额占项目总有效支出比例 |
≤60% |
17.60% |
4 |
项目建设内容契合度 |
符合要求 |
符合要求 |
3.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主要考核“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标准、专精特新专板挂牌企业补助标准的执行情况,2024年度“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单位和个人共29个,奖励资金支出总额355万元,专精特新专板挂牌企业补助87个,奖励资金支出总额1,392万元,全部执行了规定的奖励标准。
4.产出时效
2024年9月30日湘财企指〔2024〕78号下达省级财政资金8,376万元,符合资金下达时间要求。但个别项目进度偏缓,未能按期。如某公司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期2023年1月—2024年12月,因环评批复影响了项目进度,实际2025年3月完工。
根据指标评分标准,扣分0.5分。
(四)项目效益指标绩效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共设4个二级指标,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发展、满意度,该指标分值为30分,评价得分30分。
1.经济效益指标。专项资金投入整体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促进了就业,带动产业发展。2024年转型升级类项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5.08%,获得资金支持企业的税收平均增长率为3.98%。
2.社会效益指标。专项资金的投入有效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区域就业水平,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覆盖我省110个县市区,覆盖率90.20%,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专项资金2,416万元,带动社会投资比例5.72倍。
3.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企业营业收入、税收、就业人数均实现了同比增长,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满意度指标绩效情况。根据绩效评价小组收集的系统填报的问卷调查情况看,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资金支持的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资金市县财政未及时拨付。截至报告日省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8,376万元至市县财政部门,资金到位率100%,但存在市县财政未及时拨付至申报企业情形,未及时拨付资金共计483万元,涉及13个项目。
(二)部分企业绩效自评报告欠规范。本次绩效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欠规范,有待完善。如存在绩效自评报告中未按照报告模板要求编制报告,绩效自评报告相关附件提供不完整或未按照模板要求提供等。
(三)个别项目进度缓慢,未能按期完成。如某公司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期2023年1月—2024年12月,因环评批复影响了项目进度,实际于2025年3月完工。
七、有关建议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工信部门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协调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企业,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强化绩效自评责任。市县工信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宣传与业务指导,提高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加强其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重视程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对市县工信部门、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质量的考核,强化主体责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三)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各级工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定期跟踪、监督和检查,对于项目单位建设内容与申报计划存在偏差的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加快项目建设及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对确需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及时完成变更报备审批手续。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