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关于转发《共青团长沙市望城区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5 年第一批“兴望合伙人” 青年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共青团长沙市望城区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5 年第一批“兴望合伙人” 青年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望城经开区、各街道(镇)团工委(团委),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青年人才典型选树工作,落实省委十二七次全会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部署要求,把《长沙市望城区“兴望合伙人”青年人才评定办法(试行)》(望人才办发〔2024〕3 号)发挥实效,激发青年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望城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拟于近期开展 2025 年第一批“兴望合伙人”青年人才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望城区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担任企业法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同时实际参与公司运营管理,且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二)在望城工作期间,曾获区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三)在望城工作期间,在科技创新、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医疗教育、法律金融、招商引资、数字经济、志愿服务、社会建设等领域进行创新创造或实施了较大价值的革新,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在本行业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力和典型性,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望城发挥了正向引领作用。
二、申报程序
(一)发动和报名(3月12日—3月28日)
共青团望城区委将通过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望城青年”和“望城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通知,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动员广大青年人才参与本次申报。申报的个人通过单位推选和系统推荐两个步骤,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团区委。
1.单位推选。注册在望城区的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人选的汇总和材料初核,由本单位集体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和排序,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本辖区、本系统(行业)团组织。如无固定单位的申报人可直接提交材料至本辖区、本系统(行业)团组织。
2.系统推荐。各街镇团(工)委,经开区团工委,区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团组织负责本辖区、本系统(行业)申报人选的汇总和材料初核,由本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和排序,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共青团望城区委。
(二)审核审定(3月29日—4月20日)
共青团望城区委适时采取走访、座谈、看现场、核验资料等方式,对人选的真实性、示范带动性等方面进行实地初审考察,通过实地考察的人选视情况组织集中评审,综合比选后提出评定建议名单。共青团望城区委领导班子会议对拟评定的人员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评定名单。
(三)公示公布(4月21日—4月25日)
拟评定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并兑现相关政策待遇。评定结果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兴望合伙人”青年人才评定工作是推动望城区青年人才高水平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积极参与申报,确保区内青年人才对评定工作应知尽知。
2.严格把关,确保评定质量。在评定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进行筛选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突出展现望城青年人才助力望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事迹,提升人才的社会认可度,营造出望城区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的浓厚氛围。
共青团长沙市望城区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