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通知】关于首批试点改造项目关键任务完成时间安排的通知
关于首批试点改造项目关键任务完成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市)区科工信部门、试点企业、数字化服务商:
为确保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首批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与高效推进,现就诊断意向明确、诊断报告提交、合同上传及评测验收等关键任务完成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明确诊断意向。各试点企业需尽快确定诊断服务商,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5年2月25日】前,登录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平台(http://124.126.76.75/),确定牵头诊断的服务商。
二、提交诊断报告。各试点企业项目负责人联合数字化服务商完成诊断评估,请务必于【2025年3月10日】前,登录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平台(http://124.126.76.75/),完成诊断情况填写及诊断报告提交。上传的报告内容须涵盖市工信局提供的评估诊断模板(附件1)要求的内容,并经项目负责人和数字化服务商负责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
三、上传改造合同。为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进行,所有参与项目的试点企业在【2025年3月30日】前,将已签署的正式合同扫描件(盖章版)上传至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平台(http://124.126.76.75/)。请确保合同内容与项目诊断报告中的相关条款保持一致,并完成关键信息在线提交操作。
四、评测验收。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各试点企业在项目改造同时完善上述流程,暂定于2025年4月初开展首批试点改造项目评测验收工作。试点企业根据后续评测验收正式通知,提前做好验收准备。
请各试点企业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高度重视以上事项,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在平台(http://124.126.76.75/)上完成相应操作,因逾期未完成相应操作,影响项目验收和资金奖补的,各试点企业自行负责。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