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征集】湖南省湘江新区支持申请使用腾讯2021年“湘智云”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4月12日起!
申请主体:
(一)长沙市范围内高校、科研院所等;
(二)注册地在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含五大园区)且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各园区管委会、区市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单位)、国有公司,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
按照省市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部署要求,经长沙市政府同意,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与腾讯云计算(长沙)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云长沙公司)共同打造“湘智云”服务项目,该项目由腾讯云长沙公司为申请主体提供腾讯人工智能及公有云产品服务,新区管委会按年限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为推动2021年“湘智云”服务项目实施开展,现就申请“湘智云”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一)长沙市范围内高校、科研院所等;
(二)注册地在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含五大园区)且符合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二、申请时间
2021年4月12日-2022年4月12日
三、申请流程
(一)由申请主体按照“湘智云”服务清单,填报“湘智云”服务申请表,并将申请资料报送至腾讯云长沙公司(联系人:李向明,联系方式:18538305330)。
(二)腾讯云长沙公司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至湖南湘江新区产业促进局,由新区产业促进局、财政局进行复审。
(三)复审通过后,腾讯云长沙公司将按照审核情况开通相应的云服务资源并对申请主体进行云培训。服务费用由新区管委会、腾讯云长沙公司和申请主体共同承担,具体费用承担情况如下:首年服务费用由新区管委会、腾讯云长沙公司承担,后续四年申请主体逐年承担云服务费用总额的20%、30%、40%、50%。(同一企业每年享受补贴额度更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科研院所、高校更高不超过200万元)四、其他事宜
(一)申请主体应无不良经营记录,在政策期内不得变更注册地及税务关系。
(二)申请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将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将终止继续使用“湘智云”服务。
(三)云服务资源每年补贴总额设有上限,各申请主体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按需申报,申请主体若在资源开通后60天内未使用,将被视为放弃并将由腾讯云长沙公司收回相关资源。
(四)申请主体不得将相关申请资源转赠或销售套餐资源,一经发现,收回其申请资源且视为不诚信行为。
(五)本通知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促进局负责解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