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株洲市中小工业企业100强的通知
通知要点
通知名称:关于申报2020年株洲市中小工业企业100强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申报资格:
1.在株洲市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银行信用和纳税记录的工业企业。不包括在华外资、港澳台独资、控股企业。2.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者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园区,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积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力推进我市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全面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决定开展2020年株洲市中小工业企业100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在株洲市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银行信用和纳税记录的工业企业。不包括在华外资、港澳台独资、控股企业。
2.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者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3.中型、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4.申报企业主业需符合株洲市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方向,即:先进轨道交通装备、IGBT大功率器件、新能源汽车、先进陶瓷材料、自主可控计算机及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装配式建筑、绿色食品、服饰、包装、先进硬质材料、高分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链。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企业需按附件1要求填报附件2、3,并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确认的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所有指标均按照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填报。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性的可靠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2.申报企业将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份),报送至所在辖区县市区工信部门。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上报至我局。
三、发布
2020年株洲市中小工业企业100强最终的入围指标为营业收入,并依此确定1~100位排序。凡入围企业,将被邀请参加株洲市第六届(2021年)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大会,在会上发布百强名单,并通过市级各新闻媒体宣传发布。
联系人:中小企业科杨帆
电话:0731-28681025
邮箱:14210988@qq.com
附件:1.填表说明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3.申报表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