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工代训_政策精简版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长沙市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人社发[2020]73号)
二、补贴对象
类:2020年1月1日后新吸纳四类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参保企业。根据企业新吸纳四类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核定补贴人数。
第二类:经过认定的困难中小微参保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核定补贴人数。
第三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各类参保企业。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核定补贴人数。
三、补贴标准
按月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为申请受理当月至2021年12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补贴流程
(一)申报受理
符合政策要求且注册地在岳麓区的,并在市级、本区参保的企业携带以下材料,按月向区人社局就业培训科申报补贴,申报受理截至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初次申请);
2、长沙市企业红黑名单核查结果报告(信用长沙网站查询,初次申请);
3、《长沙市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审核表》、《长沙市企业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
4、当月企业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银行盖章,其中停工停业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5、企业开具的财政拨款收款凭据;
6、其他相关材料,包括:(1)系统导出具有验证码的单位参保人数的参保证明和申请补贴人员信息的参保记录证明(社保系统打印,须显示参保时间、参保状态);(2)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此外,属于类补贴对象的还需提供:(1)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采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划型结论确定企业类型,社保系统打印);(2)人员身份材料(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其他人员提供就失业登记系统截图)。属于第二类补贴对象的还需提供:困难企业与停工停业的佐证材料。属于第三类补贴对象的还需提供:统计部门核定的行业分类证明或税务系统截图,行业名称一栏需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找到相应代码对应。
(二)审核公示
1、线上初审。以工代训培训补贴办理全部纳入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凡经申报受理面审初步符合补贴对象的企业,由区人社局将分配其登录“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的用户名及密码,企业经办人员按照要求登录系统并录入相关补贴信息后,由区人社局就业培训科在系统内进行初审,同时企业需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至人社局。
2、补贴审核。区人社局就业培训科对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和系统提交的信息,进行补贴审核。
3、审核公示。由区人社局将审核情况在岳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就业培训科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审核确认。
(三)资金拨付
区人社局审批后向区财政局申请安排资金,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岳麓区人社局就业培训科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88999328
办公室地址:岳麓区政府大院6栋403
岳麓区以工代训QQ工作群:575259963
岳麓区人社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