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招华智能获得技术攻关项目400万,恭喜金斧子获得项目资助113万,恭喜爱问科技获得原创文化项目114万,恭喜鑫金泉获得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项目135万,恭喜企拍文化获得创业资助80万.
助力中国创新企业腾飞
一站式创新企业服务平台
免费咨询
400-808-2928
一站式解决方案
全流程跟踪
高成功率
高品质服务

【项目申报】更高30万元,长沙市2019年度“万企闯国际”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0-12-29 00:00:00点击率:68

通知要点

通知名称:关于开展2019年度“万企闯国际”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前    

各区县(市)、园区商务(招商)局、财政局:

为推动万企闯国际行动,更好的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外贸稳增长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度“万企闯国际”支持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重点境外展会漏报企业支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度“万企闯国际”支持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标准

(一)非重点境外展

1、支持对象:参加《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和《关于做好商务部境外推荐展会工作的通知》以外的其他境外展会的企业,参展时间须在2019年内。

2、支持标准:对企业参展的项目展位费予以支持。支持金额按企业参展实际展位费予以补贴,但单个企业单次展会单个展位更高限额补贴3万元,2个展位更高限额补贴4万元,3个展位更高限额补贴5万元;单个企业单次展会补贴展位数不得超过3个。同一企业非重点境外展年度参展支持资金不得超过30万元。展位个数换算标准:面积不及13.5平方米的按1个展位算,13.5平方米及以上且不及22.5平方米的按2个展位算,22.5平方米及以上的按3个展位算。

(二)2018年和2019年重点境外展会的漏报企业

1、支持对象:《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重点境外展会漏报企业支持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中的企业。

2、支持标准:

2018年重点境外展会对其展位费按以下标准给予适当支持:

①根据企业参展实际支出情况,单次展会单个企业单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增加1.5万元,最多不超过3个展位,合计8万元。同一个企业年度境外参展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获得重点展会展位费补贴的企业,不得以同一项目再向其他部门申请展位费补贴。

②净地及不规则展位不及13.5平方米的按1个展位算,超过13.5平方米的按2个展位算;不及22.5平方米的按2个展位算,超过22.5平方米的按3个展位算。

2019年重点境外展会对其展位费按以下标准给予适当支持:

    ①重点境外展。着力支持团体或企业参加层次高、规模大、客商多、效果好的区域性重点境外品牌展会。其中湖南农机工具东盟展和湖南品牌产品非洲展(序号1、2)的参展企业予以展位费全额补贴;其他重点境外展会按企业参展实际展位费补贴,单次展会单个企业最多不超过2个展位。

②一般境外展。支持团体或企业参加“一带一路”、东盟、南美、中东欧等重点或地区的境外专业性展会,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按以下标准给予适当支持:单次展会单个企业单个展位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展位增加1.5万元,最多不超过3个展位,合计8万元

③展位个数换算标准:面积不及13.5平方米的按1个展位算,13.5平方米及以上且不及22.5平方米的按2个展位算,22.5平方米及以上的按3个展位算。

(三)管理体系认证

1、支持对象:进行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及其他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且须在2019年内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

企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经批准的认证机构可通过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查询)进行认证。

2、支持标准:对企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予以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认证咨询培训等费用的70%,且更高限额3万元。每个企业本次同一管理体系认证只支持一次。同一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年度支持资金不得超过10万元。

(四)产品认证

1、支持对象:进行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及其他产品认证,且须在2019年内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

产品认证应视具体产品进口国的相关法律、合同或机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进行。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我国或要求认证企业所在国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产品认证的合法资格。

2、支持标准:对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 CMM)认证费用及其他产品认证的检验检测费用予以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的70%。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 CMM)认证费用更高限额支持10万元,其他产品认证的检验检测费更高限额支持3万元。每个企业每种产品在一个只支持一次认证。同一企业产品认证年度支持资金不得超过30万元。

(五)境外专利申请

1、支持对象:进行境外专利申请,且须在2019年内申请结束并取得境外专利证书的企业。境外专利申请应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2、支持标准:对企业进行境外专利申请的代理费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等费用。支持的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境外专利申请代理费的70%,更高限额3万元。每个企业每个专利在一个只支持一次专利申请。同一企业境外专利申请年度支持资金不得超过10万元。

(六)境外商标注册

1、支持对象:在境外进行产品商标注册,须在2019年内申请结束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企业。

2、支持标准:对境外商标注册费用的70%给予支持,不支持咨询服务、年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更高限额2万元。同一企业境外商标注册年度支持资金不得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申报主体须符合本通知支持对象的条件。

3、在长沙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申报主体2019年度海关统计须有进出口额,且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2018年和2019年重点境外展会的漏报企业除外)。

5、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未列入长沙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6、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

7、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非重点境外展。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海关注册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信用承诺书(附件3)。

6、参展合同(指参展企业与组展方或展会承办分签订的参展合同。如与组展单位签订的合同,还须提供组展方与承办方的合同。合同必须包含展位面积、展位费、展会名称及时间等信息)。

7、展位费发票复印件(凭证中必须列明“展位费”项金额)。

8、银行付款凭证(用外汇支付的必须提供当时外汇汇率及相关证明,如银行购汇单等)。

9、项目所在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2019年外贸进出口额查询结果证明(需盖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10、凡外国文字的文件须请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提供翻译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11、如申报多个展会项目,请按项目分别装订,并按展会项目在财政系统中分开申报。

12、所有申报资料请按资料清单的顺序装订好。

(二)2018年和2019年重点境外展会的漏报企业

2018年重点境外展会的漏报企业

1、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备案日期需在参展时间之前)。

4、海关注册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信用承诺书(附件3)。

6、摊位费发票(指组展单位向参展企业开具的发票,发票必须列明摊位费项的金额,不能笼统地写参展费或展览费)。

7、银行付款凭据(指参展企业向组展单位支付摊位费的银行凭证。用外汇支付的必须提供当时外汇汇率及相关证明,如银行购汇单等)。

8、参展合同(主要指参展企业与组展单位签订的参展合同,合同内容中应包含展会名称、摊位数、面积、金额等)。

9、护照、签证及国际往返机票复印件。

10、摊位照片(要求是展会大门照片1张,且照片能看到展会名称;摊位全景照片1张,且摊位号必须清晰可见)。

11、参展情况总结及成效(内容应包含企业成交、客商、市场调研情况及参展成效分析)。

12、凡外国文字的文件须请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提供翻译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13、所有申报资料请按资料清单的顺序装订好。

2019年重点境外展会的漏报企业

1、资金申请表(附件3)。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备案日期需在参展时间之前)。

4、海关注册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信用承诺书(附件3)。

6、展位费发票(指组展单位向参展企业开具的发票,发票必须列明“展位费”项的金额)。

7、银行付款凭据(指参展企业支付的银行凭证。用外汇支付的必须提供当时外汇汇率及相关证明,如银行购汇单等)。

8、参展合同(主要指参展企业与组展单位或展会承办方签订的参展合同,合同内容中应包含展位租赁等展会参展相关信息)。

9、展位照片2张(要求是能体现展会名称的照片和展位全景照片各1张,展位号必须清晰可见)。

10、参展情况总结及成效(内容应包含企业成交、客商、市场调研情况及参展成效分析)。

11、凡外国文字的文件须请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提供翻译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12、所有申报资料请按资料清单的顺序装订好。

(三)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海关注册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信用承诺书(附件3)。

6、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7、认证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8、认证机构在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查询的认证资质证明截图。

9、所发生的费用汇总表(包括费用名称、时间、金额等)。

10、实际发生费用的发票复印件。

11、银行付款凭证的复印件(用外汇支付的必须提供当时外汇汇率及相关证明,如银行购汇单等)。

12、认证证书的中、外文复印件。

13、项目所在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2019年外贸进出口额查询结果证明(需盖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14、凡外国文字的文件须请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提供翻译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15、如申报多个项目,请按项目分别装订,并按项目在财政系统中分开申报。

16、所有申报资料请按资料清单的顺序装订好。

(四)产品认证项目: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海关注册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信用承诺书(附件3)。

6、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7、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8、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9、所发生的费用汇总表(包括费用名称、时间、金额等)。

10、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或检验检测费用的发票复印件。

11、银行付款凭证的复印件(用外汇支付的必须提供当时外汇汇率及相关证明,如银行购汇单等)。

12、产品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13、项目所在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2019年外贸进出口额查询结果证明(需盖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14、凡外国文字的文件须请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提供翻译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15、如申报多个项目,请按项目分别装订,并按项目在财政系统中分开申报。

16、所有申报资料请按资料清单的顺序装订好。

(五)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海关注册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信用承诺书(附件3)。

6、与所委托的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7、所委托的代理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8、所委托的代理机构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9、所发生的费用汇总表(包括费用名称、时间、金额等)。

10、实际发生费用的发票复印件。

11、银行付款凭证的复印件(用外汇支付的必须提供当时外汇汇率及相关证明,如银行购汇单等)。

12、专利证书的中、外文复印件。

13、项目所在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2019年外贸进出口额查询结果证明(需盖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14、凡外国文字的文件须请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提供翻译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15、如申报多个项目,请按项目分别装订,并按项目在财政系统中分开申报。

16、所有申报资料请按资料清单的顺序装订好。

(六)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4、海关注册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信用承诺书(附件3)。

6、所发生的费用汇总表(包括费用名称、时间、金额等)。7、实际发生费用的发票复印件。

8、银行付款凭证的复印件(用外汇支付的必须提供当时外汇汇率及相关证明,如银行购汇单等)。

9、境外商标注册或注册文件及标识复印件。

10、项目所在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2019年外贸进出口额查询结果证明(需盖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11、凡外国文字的文件须请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提供翻译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12、如申报多个项目,请按项目分别装订,并按项目在财政系统中分开申报。

13、所有申报资料请按资料清单的顺序装订好。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需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日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同时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园区商务、财政部门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的纸质资料须与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系统申报时间自2020年12月25日到2021年1月22日17时,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初审

申报企业所在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形成初审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并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初审操作。

(三)部门审核

市商务局对区县(市)、园区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第三方评审。              

(四)第三方评审

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出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

(五)政府审定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

(六)结果公示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长沙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市商务局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七)集中拨付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资金使用单位,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原则上每年度组织一次。

(八)绩效评价

市商务局、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五、其他相关要求

1、各区县(市)、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初审时应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如因初审把关不严导致项目虚报等问题,将予以问责,并由项目所在区县(市)、园区负责追回资金。区县(市)、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应配合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

2、各申报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各类财政资金,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生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机构。获得资金支持的申报单位应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3、各区县(市)、园区商务部门将初审文件和申报资料(各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于2021年2月1日前上报至长沙市商务局。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0731-88668410

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处:0731-88665792

市财政信息管理中心:0731-88665482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31-88668015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31-88667993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度“万企闯国际”支持资金申报表

2、2018年重点境外展参展支持资金漏报企业申请表

3、2019年重点境外展参展支持资金漏报企业申请表

4、信用承诺书

5、2019年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

6、商务部境外推荐展会目录

7、2018年和2019年重点境外展会漏报企业名单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

2020年12月25日

wenzhang

全国服务热线:400-808-2928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4栋20楼2002
特讯法务(深圳)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4栋20楼2002
广州市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百商业大厦新翼30层
上海讯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615号南门 (花圃路上)和平舍W1-2
长沙特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喜盈门国际大厦11楼11007-11008室

扫码添加微信咨询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在线咨询

微信客服

服务热线

400-808-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