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奖励400万元,2021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出来啦,4月30日截止!
通知要点
通知名称:关于发布2021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
支持方式:
2021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采取有限目标、动态调整、滚动支持、分年度实施的管理方式。每个重大专项项目的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资金于合同签订次年中期评估或项目执行期到期验收合格后,共分三次拨付,支持金额原则上分别为1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共400万元。
各有关单位:
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优化资源整合、突出自主创新、强化产业带动、注重社会发展的原则,强化顶层设计,主要支持长沙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科技合作项目。为做好2021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长科发〔2019〕5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电子信息技术
1、新一代人工智能:人机协同关键技术及器件研究和产业化、人工智能专用芯片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
2、高端芯片制造、封装关键技术及装备制造技术研究和产业化;
3、基于PK体系、鲲鹏体系的控制系统和应用软件的研发。
(二)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4、新药开发、新型医疗器械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
(三)新材料技术
5、高性能碳基材料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
(四)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技术
6、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
(五)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技术
7、智能液压元件、高精度传感器、大型盾构机主轴承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
(六)文化与科技融合支撑技术
8、第五代移动通信(5G)、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技术在视频文创产业的创新应用。
二、支持方式
2021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采取有限目标、动态调整、滚动支持、分年度实施的管理方式。每个重大专项项目的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资金于合同签订次年中期评估或项目执行期到期验收合格后,共分三次拨付,支持金额原则上分别为1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共400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预期产业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2、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可考核的目标;
3、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基础;
4、经费预算合理、配套经费有保障;
5、组织实施保障有力;
6、申报项目中项目负责人或首席专家没有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项目未获得过长沙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在长沙区域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与长沙市政府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的市外高校、科研院所;
2、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先的科研成果或产业优势;
4、具有重大专项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和技术装备等;
5、无不良信用记录;
6、没有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高校、科研院所、三级医疗机构、工业技术研究院除外);
7、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为规模以上(涉农企业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须符合以下规定:
上年度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含)-4亿元(含)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
上年度销售收入大于4亿元(不含)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8、申报单位为市内高校、科研院所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须达5000万元以上(含),在申报项目相关技术领域与在长企业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及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交易合同,申报项目类别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9、申报单位为三级医疗机构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须达5000万元以上(含);
10、市外高校、科研院所原则上委托其在长沙注册的分支机构进行申报,且为分支机构在相关领域派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拥有一支国内知名专家领衔的研发团队,能突破长沙技术瓶颈,为长沙科技创新体系提供有益补充,申报项目类别为重大科技合作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项目立项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经推荐单位签章后,提交至市科技局重大专项处。
2、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备案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高企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承诺书、首席专家知情书、前期研究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证书、鉴定成果、科技奖励等)、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交易合同、成果转化用户单位意见、其他资质证明等,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写《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和《财政备案表》,并提交附件材料。
(二)项目推荐
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项目。项目推荐单位在线推荐项目后,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行文一式两份邮寄至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区火炬城集贤路2号;邮编:410013;电话0731-88612506、88612508)。市科技局不受理未获推荐的项目。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推荐单位项目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
六、联系方式
主管处室:重大专项处
联系电话:0731-88665416
联系人:范真祥罗汉果
地址: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11楼1108室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