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工信科技〔2022〕275)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评价对象
省工信厅2021年认定的6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复核评价材料及相关要求
1、复核评价材料:企业签署《真实性(信用)承诺书》(附件1)、填报《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4年度复核评价数据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编写《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1-2023年度技术创新工作总结》(提纲见附件3)。
附件1-3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并将整册清晰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分辨率300dpi。2021、2022、2023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中的《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单、授权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其他创新成果获奖证书等,均须扫描原件)。
2、重大事项报告。参评企业若在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了更名、重组、被收购、注销或实质性停产超过一年、被依法终止法人资格,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和环保、安全事故等事项的,均须书面报告(附上相关材料)。
上述有关材料及其电子文件由企业按所在市州工信局规定的具体时间要求按时上报到所在市州工信局。
三、工作要求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评价。省工信厅参照《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中的“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组织专家对复核评价材料进行评审、出具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者保留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对不合格者取消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当持续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做好技术创新工作情况上报、复核评价等工作。
各市州工信局组织本辖区内有关企业做好2024年度评价材料报送工作,负责对企业复核评价材料(含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所有企业纸质材料(含重大事项报告)及其电子文件于11月29日前统一报送到省工信厅(科技处)。
联系人:省工信厅科技处 曾学文
电话(兼传真):0731-88955375
通信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邮编:410004)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