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湖南省境内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以指南发布之日起算)的企业,且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已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在3%以上。
2.推进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鼓励企业联合高校或科研机构组织申报项目(须提供责、权、利明渐的合作协议)。优先支持依托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的项目。
3.企业应具有较虽的研究能力,拥有稳定的技术支浮队伍。近3年内已获授权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新药、一级中药保护品种、植物新品种、衣作物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已获授权3项及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4.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项目资金配套能力强。项目研发总投入主要用于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生产线建设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等(不含土地购置费、房屋建设成本等相关基建费用)。
5.支持企业承接2018年以来获或省级科技奖励,已结题的或省部级科技计项目,专利奖和省专利奖,中国和省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获奖项目等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及产业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成果在我省转化及产业化。
6.鼓励开展国际与区域合作,支持企业承接境外、省外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及产业化。
7.申报项目须知识产权明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已取得重大突破,具备工程化、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明确,预期经济效益显著,且符合我省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对强链、补链和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能够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8.无相关研发基础和条件、不符合绿色发展导向、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单纯扩产能的项目均不纳入支持范畴。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在省科技创新计划类别中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最多允许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项目(创新平台、创新人才、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特达到去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审报,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诗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层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项目负责人严禁挂名申报。
3项目经受理,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研发主要指标和研发总投入等原则上不得调整。省财政科技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颜度的,差顿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4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5.鼓励高校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及社会保险补助等,可按照有关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获的
“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中支出。
6.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诗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须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支持力度
采取前资助或后补助支持方式,省财政科技资金资助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10%,原则上每项支持100万元-300万元。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推荐方式及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日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
市州项目(不含省直管试点县市)由市州科技局初审,会同市州财政局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省直管试点县市项目由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汇总,联合向省料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高新区、省直部门、省属本科院校、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湘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项目,由推荐单位相关部门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厅推荐申报。
项目来源
关于转发《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十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音注:如无法链滨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参着下面相关新栏目
http:/kj.changsha.gov.cn/zfxxgk/tzgg27202/202103/t20210316_9832765.html解读分析
2021年疫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9日17:30,逾期将纳入2022年疲项目受理,2022年疲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申报系统
htp:/kjc.hu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