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提升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支撑长沙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长科发〔2023〕5号),现开展2024年第二批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别
按照产业引导类、应用研究类、临床医疗类3类分别申请。
二、申报条件
在长沙注册满一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或在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级医院或相当水平的医疗卫生机构。有稳定的科研资金投入,无不良信用记录,当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一)产业引导类(面向企业)
1.工业企业
(1)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2)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必要的研发设备,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m2,拥有15人以上的稳定研究开发人才队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50%。
2.建筑业企业
(1)获得建筑业企业特一级资质证书;
(2)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必要的研发设备,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m2,拥有5人以上的稳定研究开发人才队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40%。
3.服务业企业
(1)上年度销售收入低于1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上年度销售收入高于1000万元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
(2)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必要的研发设备,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m2,拥有5人以上的稳定研究开发人才队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40%。
(二)应用研究类(面向高校、科研院所)
1.拥有学术造诣深、研究水平高、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带头人和一支15人以上稳定的高素质研究开发队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50%;
2.具有先进的技术研究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600m2;
3.在技术领域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程综合开发实力,近5年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5项以上,其中至少承担1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以上,已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
4.在所属细分领域具有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
5.具有健全的运行机制和规章制度,具有中长期技术研究目标和发展规划,并能全面向社会开放,接受行业委托技术研究成套技术服务。
(三)临床医疗类(面向医疗卫生机构)
1.人才结构合理,中心负责人应具备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生总人数不低于10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5人;
2.近5年新增相关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临床设备等资产原值总额300万元以上(急危重症医学专科资产原值总额达500万元);
3.近5年在申报领域内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4.具备教学功能,近3年每年开展的基层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不少于50人次;
5.具备支撑技术创新发展的临床诊疗条件和基础设施,所属专科的病床数不低于100张(急危重症医学专科病房不低于50张)。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陆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从系统提交后,下载打印一份申报书(含水印),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的“项目附件”中。
2.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申报条件和本通知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申报系统在线完成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在线推荐后,推荐单位将《推荐函》和《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区麓谷麓景路2号1栋西边225、226室,电话0731-88612506、88612508),扫描电子版发送至:csskjjptc@126.com。市科技局不受理未获推荐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产业引导类
1、须上传含水印带签字盖章(联合申报单位也要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扫描件(提交以后打印上传);
2、联合组建的技术创新中心须提供联合组建协议书;
3、专门研究开发机构证明材料;
4、研发场地面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场地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图片说明(平面图);
5、研发设备证明材料;
6、申报书内有完整的研发人员名单;
7、研发人员中级以上职称证明;
8、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建筑业企业特一级资质证明材料。
(二)应用研究类
1、须上传含水印带签字盖章(联合申报单位也要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扫描件(提交以后打印上传);
2、联合组建的技术创新中心须提供联合组建协议书;
3、中心“带头人”的学术造诣、研究水平、及重要影响力的证明材料
4、研发场地面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场地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图片说明(平面图);
5、仪器设备证明材料;
6、申报书内有完整的研发人员名单;
7、研发人员中级以上职称证明材料;
8、近5年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文件、合同或验收证明;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文件或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9、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10、中心的运行机制和规章制度,中长期技术研究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临床医疗类
1、须上传含水印带签字盖章(联合申报单位也要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扫描件(提交以后打印上传);
2、联合组建的技术创新中心须提供联合组建协议书;
3、医院等级资质证书;
4、申报书内有完整的医生名单;
5、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明;
6、近5年新增300万元以上(急危重症医学专科50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和临床设备原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带资产标签)、购买合同或发票等;
7、近5年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文件、合同或验收证明,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证明材料
8、近3年开展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的方案、通知或新闻、照片;
9、所属专科的病床数证明材料。
各类技术创新中心申报的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五、申报和推荐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7:00,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7:00,《推荐函》、《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扫描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7:00。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