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关于印发《娄底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关于印发《娄底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娄底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娄底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工信局、财政局,娄底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现将《娄底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娄底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
娄底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
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统筹资源优化供给,积极发挥数字技术对制造业的融合赋能作用,加快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方式
设立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配套专项资金,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在中央财政资金1亿元基础上,市县两级地方资金按照1∶1比例共同进行配套,其中市本级配套2000万元,剩余部分由各县市区、娄底经开区根据相关要求和辖区内试点企业实际情况配套,用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补贴、标杆示范奖励、供给能力建设及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二、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精品钢材、农机装备、电子陶瓷、食品加工4个细分行业中列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中小企业以及相关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1、推动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智改数转。在精品钢材、农机装备、电子陶瓷、食品加工4个细分行业中遴选560家中小企业,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支持企业围绕生产过程、产品生命周期、产业链供应链、智能管理决策等场景实施数字化转型改造。首批优先选择约100家转型意愿较强、管理基础良好、生产运营正常、人才资金有基本保障、可复制性较强的企业作为样板企业,每家企业按照不高于数字化改造采购金额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后续试点企业按照每家企业不高于数字化改造采购金额4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企业。新认定一批市级数字化示范工厂、制能制造示范产线(车间)和智能工位。对市级数字化示范工厂,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打造一批智能制造产线(车间),对经认定、建设3个及以上数量智能工位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3、支持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建设。鼓励企业基于大数据、大模型、云计算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融合创新及应用服务,在设计、研发、生产、仓储、质量、安全等环节,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对新认定的市级典型应用场景,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
4、支持第三方智库机构为试点企业开展改造前测评、诊断、规划等服务,以每家企业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旨在明确企业改造方向和实施内容,利用数字化技术和手段,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痛点难点。
(二)强化数字化转型供给能力建设
5、支持“链式”数字化转型。支持链主企业、行业协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通过标准带动、开放场景和技术扩散等方式,发挥在数字化建设方面的引领作用,赋能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对新认定的市级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6、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龙头企业或优质服务商建设细分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降低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推动行业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赋能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实现提质降本增效。对行业转型支撑明显、服务覆盖广的平台一次性给予建设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7、支持打造细分行业“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瞄准重点细分行业共性需求及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鼓励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或产业链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通用性强、应用效果好的“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供企业自愿选择。对应用范围广、企业评价好的高质量“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择优按照产品或解决方案数量一次性给予提供方奖励,每个产品或解决方案最高不超过15万元。
8、培育优秀数字化服务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面向细分行业遴选一批数字化服务商,打造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效支撑。对新认定的优秀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三)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
9、支持第三方机构对城市试点开展测评验收工作,根据验收试点企业数量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给予补助。
10、支持数字化转型系列活动及培训。支持对试点企业管理层及数字化相关人员进行数字化转型培训,支撑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改造,按照每场不超过30万元给予补助。
11、支持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将试点企业择优纳入市中小企业融资白名单。鼓励金融机构为试点企业设计专项融资产品,提供信用评估、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
本政策由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相关解释工作。除特别规定外,本政策与市级其他政策重复、类同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同类政策按最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