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评价】长沙市2021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截止啦,3月5日提交资料!
通知要点
通知名称:关于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
评价范围
纳入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的所有项目支出。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对重点项目及重点单位进行集中审核评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各项目实施单位:
为强化知识产权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21﹞2号)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纳入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的所有项目支出。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对重点项目及重点单位进行集中审核评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绩效完成情况。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有无资金缺口或沉淀,有无低效无效和浪费行为,有无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二)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根据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时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成本节约程度,对整个经济、社会、生态发展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效益,及可持续影响和群众满意度情况。
三、评价步骤
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将采取集中审核和自行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审核。我局委托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集中审核,请附件1中所列单位于2021年3月5日前按照要求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评分表、基础数据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资料要求详见附件2)报送我局。
(二)自行评价。未纳入集中审核的单位,请于2021年3月5日前按照要求填报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评分表、基础数据表及佐证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579407450@qq.com,并将纸质件报送我局,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各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要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作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推进项目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对待,务必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准备相关材料。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准备本次绩效评价的相关材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禁弄虚作假。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我局。
附件:1.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集中审核评价单位名单
2.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集中审核评价资料清单
2-1各项目应补充提供资料清单
2-2提供资料清单说明
3.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4.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评分表
5.基础数据表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黄红玲88666851
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处 朱兆鹤88666843
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 彭 湛88666850
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 阳 明88667972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肖娟闻82272658
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周 佳1373907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