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仓储设施建设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仓储设施建设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
根据省、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2024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和《关于印发<株洲市粮食绿色仓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为逐步改善和提升我市储备粮仓储能力,经商市财政局,我市将连续三年每年支持一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我市承担市、县级储备粮的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或提质改造。重点支持绿色仓储(实现低温/准低温储粮)提质改造、成品粮低温储备库建设、附属配套设施、适当支持购置粮库配套设备等。不包括办公生活设施、土地购置费用等内容。
二、申报条件
项目建设前期手续齐全且真实有效;项目建设资金基本落实,项目应已开工建设或今年年底前能开工建设,2025年8月前能建成;提质改造项目须在现有库区以内建设。
三、支持方式
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四、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发改局要落实项目申报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储备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前期工作成熟度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合规完备,避免重复申报和虚假申报,务必于2024年7月26日下班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发改委粮食产业发展和科技科,文件电子版及项目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株洲市政策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性质 |
项目所在县市区 |
建设内容 及规模 |
建设起止时间 |
投资 总额 |
投资进度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号 |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号 |
项目法人单位、项目法人及联系方式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及监管责任人及 电话 |
备注 |
与项目核准、备案名称一致 |
与营业执照、项目核准、备案名称一致 |
XX市XX县(市)区 |
项目建设面积、建设内容、设备数量等 |
XX年XX月至 XX年XX月 |
已完成投资X% |
县市区发改粮食行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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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改扩建、提质改造等。
项目申请报告材料清单
1、县市区发改局请示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
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3、改扩建项目需提供规划、土地(提质改造项目无需新增用地的除外)等项目前期证明文件,以及项目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开工建设依据;
4、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的项目,应提供环评、能评相关复印件;
5、项目资金到位和投资完成证明材料,其中:银行贷款,需附银行贷款合同;企业自筹资金,需附银行存款证明或相关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能够证明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的相关材料;
6、能体现项目建设进度的资料和图片;
7、项目单位综合信用承诺书。包括: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按照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等;
8、项目单位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