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专家】关于征集湖南省自然生态保护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关于征集湖南省自然生态保护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生态保护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专家对自然生态保护有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作用,提高我省生态保护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拟向全国征集自然生态保护专家库专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支持我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全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技术专家均可报名。
二、征集类型
包括但不限于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化工、生物学、经济学、城市规划、地理学、医学等相关专业领域。主要涉及以下工作内容:
1.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方面。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生态空间规划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生态保护监管方面。为生态破坏治理和修复监管、自然保护地监管、生态红线监管和自然生态保护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监管、种质资源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入库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环境保护事业,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尽职尽责,公正廉洁,遵纪守法。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且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博士毕业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者视同),熟悉生态保护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4、身心健康,能够承担技术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接受统一管理。
四、申请入库的程序和要求
(一)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离退休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除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外,其他单位申请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湖南省自然生态保护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经工作单位或机构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或学术成就等证明材料。各单位汇总后,填写《湖南省自然生态保护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确认。上述资料(相关材料扫描件及附件1、附件2的可编辑word版本)于2024年4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按照相关规定将对拟聘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湖南省自然生态保护专家库。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