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县(市、区)工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促进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特色食品产业提质增效,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特色产业培育办法>的通知》(湘工信消费品〔2023〕491号)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托地方传统优势食品资源,建立了有效运行的产品创新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品牌运营体系和发展支撑体系,形成了一定的集聚规模,具备了较多的市场主体,构建了良好的发展机制,实现地方特色食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发展的县级行政单元。
符合《湖南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特色产业培育办法》(以下简称《培育办法》)基本条件的食品产区,均可申报。2024年度全省共培育10家左右传统优势食品产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湖南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明确的区域范围内,拥有单一品类特色农产品种养殖或加工传统,形成长期稳定的优质原料供应来源。
2.拥有产业承载园区,且食品产业生态良好。
3.拥有年营业收入5千万以上,且在承载园区注册为独立法人的龙头企业,聚集了一定数量的特色产业关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食品产区规模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
4.原则上拥有区域公用品牌,形成规范管理机制。
5.拥有园区运营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产区促进组织,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好的声誉,服务质量优良,社会效益明显。
6.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
(二)有效开展了传统优势食品产区18项培育任务,具体见《培育办法》。
三、申报程序
1.县(市、区)申报。符合条件的食品产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自愿原则,填报《湖南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申报书》(附件1),编制《湖南省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建设方案》(模板见附件2),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涉及2个以上县(市、区)的食品产区,应明确1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其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门共同提出申请。原则上不接受跨市州进行申报。
2.市州推荐。各市州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查,汇总符合条件的食品产区并正式行文(文件必须包含附件3内容)向省工信厅推荐。
请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上报文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
四、其它事项
1.各市州工信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全部县(市、区)工信部门,并根据申报条件、程序和截止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好时间,组织好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查、报送工作。
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