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株洲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株洲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4年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
根据《株洲市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今年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2023年以来新建或提质改造的放心粮油示范销售网点、重点应急保障企业工艺技术改造、节粮减损技术应用及配套设施建设、粮食文化及品牌建设等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申报数量
支持方式:财政补助。
申报数量: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和渌口区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余各城区不超过1个。
三、申报条件
1、粮油加工企业具备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管理规范,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2、新建或提质改造的放心粮油经销网点地理位置优越,主要销售本地粮油、辐射范围大,能较好地方便民众购买,粮油产品达到质量放心、计量放心、价格放心、供给放心、消费放心的标准。
3、重点应急保障企业要服从政府统一调配,积极开展应急粮油加工生产,为我市粮油保供稳市发挥重要作用。
4、项目原则上于2024年8月前要完成投入,且投入总额至少30万元以上。
四、申报材料
(一)县市区发改部门联合财政部门的申报请示。
(二)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内容包括新建或提质改造的放心粮油示范销售网点、重点应急保障企业工艺技术改造、节粮减损技术应用及配套设施建设、粮食文化及品牌建设等内容的费用预算等佐证资料。
五、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发改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将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有严重瑕疵的项目凑数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PDF务必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委粮食产业发展与科技科,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株洲市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