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申报】长沙市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省级资金申报二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省级资金申报二工作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县(市)商务、财政部门:
按照《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商流通[2023]57号),为做好全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标准及相关概念解释
(一)支持方向、标准
1.支持新建便利店(社区超市)、蔬菜零售网点(社区菜店、生鲜超市)、便民早餐店等,支持内容包括店面装修、硬件设备购置等。
2.支持社区菜市场、生鲜店(菜店)智慧化改造,支持内容包括购置智能电子秤、显示屏、监控、检验仪器、无线网络等信息化设备,和与设备功能相关或支撑设备运行的软件。
3.支持社区利用闲置用房、整治改造后的房屋等或临近居民区的传统商场,改建为搭载多种便民服务功能的社区便民商业中心。对符合方向1-3的相关项目,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
4.支持相关企业、单位在社区设立服务网点,提供或搭载代扣代缴、代收代发、打印复印等便民服务以及小家电维修、废旧家电便民回收、修鞋、配钥匙等“小修小补”服务;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支持。
5.支持相关企业、单位培育提供便民生活服务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鼓励其做大做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单个项目给予5000-10000元的资金支持。
6.对建设或管理运营典型社区案例的机构给予资金奖励,入选商务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典型案例的奖励不高于30万元,入选湖南省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典型案例的奖励不高于10万元。奖励主要用于支持社区微利、公益性业态,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优化社区服务管理,推动生活圈数字化转型等。
(二)相关概念解释
1.社区菜市场、社区生鲜店、社区便民商业中心等的规模要求、服务功能要求等根据国家标准《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GB/T 37915-2019) (附件5) 执行。
2.“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 10号) (附件6) 相关解释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注册地、纳税地均在长沙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2.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
3.无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无全省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
4.三年内未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承诺。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投资建设时间期限自2022年8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2.项目资金到位,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建设规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备相关文件;
3.项目投资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保持一致,即相关申报材料和发票中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为同一单位;
三、申报资料及要求
1.项目申报表(附件2) ;
2.项目投资建设内容;
3.与支持方向相吻合的项目投资有效票据;
4.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诺书(附件3) ;
5.项目单位对申报项目业态三年内不得变更的承诺书(附件4)。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申报通知,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 htp//175.6.47.153)注册后(已注册单位除外)进行项目申报,并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上传相关文档。同时,将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注册地商务部门、财政部门。提交的纸质材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应保持一致。
(二)项目初审
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形成初审意见,填写附件1,联合行文报送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市政府一办公楼10楼1046),并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初审操作。
(三)部门审核
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申报项目基本情况、查验项目单位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后提交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
(四)第三方评审
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五)政府审定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意见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报请市政府审定。
(六)结果公示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长沙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市商务局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七)集中支付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单位。
(八)绩效评价
市商务局、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和区县(市)商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一)申报时间
1、网站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2024年3月25日一2024年4月19日17:00 (20个工作日),逾期概不受理。
2、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于2024年5月3日之前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市商务局。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