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开展“高端产业人才倍增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高端产业人才倍增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宁乡经开区、宁乡高新区、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工业强市,幸福宁乡”建设,助力实现“建成省会副中心,挺进全国前十强”目标任务,聚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根据《宁乡市制造业“高端产业人才倍增计划”实施办法》(宁人才发[2021]1号),现开展2023年宁乡市制造业高端产业人才奖励补贴和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8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申报要求(详见附件一)编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必须编辑为一个完整的文档(PDF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电子版请发至邮箱nxrencai@163.com;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4月18日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市行政中心主楼703室).
三、有关事项
1、申请人须是2020年7月1日后来宁工作的,且2023年7月2日(含)前经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长沙市A. B、C、D类高层次人才或一类、二类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
2、申请人须在宁乡市范围内企业连续缴纳一年(含)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从申报前一个月起往前推算)。
3、2023年7月2日(含)前已申报享受相关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申报。
宁乡市制造业“高端产业人才倍增计划”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担当践行“三高四新”战略县域排头兵,强化工业强市人才支撑,根据《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长沙市高端产业人才倍增计划(2021-2025年)》(长人才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宁乡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计划
力争到2023年,实现宁乡市制造业高端产业人才倍增。引进培育长沙市高层次人才数量倍增,达到200名以上;引进培育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等高技术技能人才数量倍增,达到500名以上;集聚博士生、硕士生等高学历人才数量倍增,达到3000名以上。
二、奖补对象
2020年7月1日后来宁乡市制造业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在宁乡市工作一年以上,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符合年度《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的国际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市级领军人才(C类)、高级人才(D类),并通过认定公示的;
(二)符合《长沙市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中的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D类),并通过认定公示的。
三、奖补措施
(一)人才奖励补贴。对新引进的A、B. C、D类长沙高层次人才在享受《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奖补基础上,再给予每人20万元的奖励补贴,按照5:5的比例分两年拨付到位。
(二)人才购房补贴。对新引进的A、B. C、D类长沙高层次人才首次在宁乡市购房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能享受长沙购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宁乡补贴)。
(三)人才子女教育。经认定的A、B. C. D类长沙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在宁乡市范围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
四、实施程序
(一)实施主体。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才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园区、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协同推进。
(二)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流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服务中心)每年11月份左右组织开展制造业高端产业人才奖补申报,第二年年初兑现奖补资金,按申报一审核一审定公示..资金拨付程序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申报主体应为人才所在单位,申报单位填写《宁乡市制造业高端产业人才奖补申请表》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至市委组织部(市人才服务中心)。
符合年度《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的A、B.
C、D类人才申报奖补时所需材料主要有:
(1)《宁乡市制造业高端产业人才奖补申请表》;
(2)申报人才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集团公司)及人才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4)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
(5)申请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并通过公示的证明材料。
符合《长沙市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中的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需提交如下材料:
(1) 《宁乡市制造业高端产业人才奖补申请表》;
(2)申报人才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集团公司)及人才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4)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
(5)申请长沙市制造业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并通过公示的证明材料。
2.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汇总相关申报资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综合相关考察情况,提出建议奖补人才名单。
3.审定公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奖补人才名单进行审定,将拟奖补人才名单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人才奖补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按规定将奖补资金统一拨付至人才所在企业,由企业发放至个人。
(三)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流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服务中心)每半年集中发放高端产业人才购房补贴,按申报一审核一审定公示一资金拨付程序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由人才所在单位向市委组织部(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
(1)《宁乡市制造业高端产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出具所购房经宁乡市住建局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第1-2页、签字页、盖章页);
(4)购买存量房的,出具所购房屋权属证书原件照,如已抵押,出具权属证书复印件及不动产中心开具的登记情况表;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才服务中心)汇总相关申报资料后,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审核,提出拟补贴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审定公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补贴人才名单进行审定,将拟补贴人才名单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将购房补贴资金及时拨付至补贴人才所在企业,由企业发放至个人。
五、附则
本办法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宁乡市财政承担。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奖补资金,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负贵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