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贴息】关于做好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09:29:05点击率:61
关于做好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相关工作的通知
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 2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要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省厅文件关于贴息对象、贴息范围、贴息标准、不予贴息情况,既要做好政策宣传,让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应报尽报,充分享受政策;又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杜绝虚假、重复申报。2023年项目登录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http://xnzt. hunan12316. com/login. html)进行申报、 审核,根据平台操作指南,需将所需申报资料完整、及时填报上传。
二、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科学计算、确定贴息金额,要建立台账,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把关,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资料真实、审核无误。
三、严格按时报送。主体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5日,各区县(市)农业部门于5月10日前以局文件形式将申请报告、相关材料、官网公示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过期不再补报。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