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四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和支撑服务全省实施“八大行动”,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湖南分行”)共同开展2024年“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轮“三高四新”融资专项总量1500亿元,重点支持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重大基础设施、能源安全、生态绿色发展、民生保障、新型城镇化等领域项目建设,全面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领域
(一)现代化产业体系
1.优势产业。聚焦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现代石化等我省优势产业的战略性、支撑性、带动性项目,支持新能源等新质生产力建设项目,支持纳入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军民融合、重大科研成果转化项目。
2.科技创新。支持湘江科学城、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4+4”科创工程等标志性工程建设,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独角兽”“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发展壮大。
3.“五好”园区建设。以国家级园区(经开区、高新区、自贸区、保税区等)为重点,择优支持省级园区,支持方向可包括园区内基础设施、厂房、创新平台、环保设施、能源设施等紧密围绕主导产业实施的各类项目。
(二)重大基础设施
1.交通。包括铁路(高速铁路、区域城际铁路、铁路专用线、铁路站场等),高速公路,机场(含通用机场),轨道交通(含市域(郊)铁路),水运(国家高等级航道网项目、重点内河航运项目和重点港口、码头项目),陆港项目,综合交通枢纽等。
2.水利。包括重大水网、水资源配置、防洪薄弱环节建设、节水供水、智慧水利等项目。
3.物流。包括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内的物流项目,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冷链物流项目,中欧班列铁路口岸基础设施、枢纽及集结中心周边节点网络建设项目。
4.新基建。包括5G基站建设、国家级、区域级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数字化赋能停车、农田、水利等应用场景。
(三)能源安全
1.能源保供。包括清洁高效的基础支撑电源、电煤储备、煤炭储备基地、“气化湖南”等项目。
2.储能调峰。包括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抽水蓄能项目,新型储能项目,园区综合能源项目等。
3.清洁能源。支持依托一体化基地规模化布局的风电项目,光资源相对丰富地区的大型集中式光伏基地和整县推进光伏试点项目。
(四)生态绿色发展
1.长株潭生态绿心生态修复提质项目。
2.国家储备林项目。
3.污水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4.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黑臭水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水污染防治项目。
5.危废、医废等固废处置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6.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项目。
7.石化、钢铁、有色等领域企业节能降碳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8.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
(五)民生保障
1.乡村振兴。包括高标准农田,农产品储运(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县级及以下除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之外的市政公共设施,农村水利,灌溉等项目。
2.养老领域。包括养老基本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等。
3.“三大工程”建设。包括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项目。
(六)新型城镇化
1.结合水、电、气、污水、垃圾、停车场、信息网络、分布式能源、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内容策划实施的市政公共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3.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4.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5.历史名村名镇保护项目。
6.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存量资产盘活项目。
(七)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
1.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符合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的、针对生态环境问题复杂突出的特定区域,采取系统整治思路和举措,解决同一区域范围内各类污染要素相互交织、不可分割的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
2.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具有较强示范效应、有利于积蓄长远发展动能的绿色发展项目,包括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和必要的支撑绿色转型发展的道路、供热、供气、给排水、生态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沿江化工企业腾退土地治理修复项目。对沿江(含长江干流湖南段,湘江、资江、沅江、澧水以及洞庭湖)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腾退的土地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
三、专项政策
对于纳入本轮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国开行湖南分行在服务团队、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及融资利率上提供专项政策支持。
(一)工作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与国开行湖南分行建立融资专项会商协调机制,加强项目申报、推进、落实情况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协商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各地发改部门统筹加大项目谋划力度,与国开行湖南分行各工作团队做好对接,指导协助项目单位尽快完善贷款条件。
国开行湖南分行通过专项工作团队(见附件1),与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重点企业开展对接。对纳入专项的重点项目,在项目策划、融资模式设计、产品设计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并适时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
(二)授信条件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开辟优先审批、急事急办、减利让费的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提升工作效率。在准入要求、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条件支持。
(三)贷款规模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保障,优先满足符合授信和贷款发放条件的项目资金需求。
(四)融资利率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纳入融资专项支持的项目,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融资利率支持。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基本条件:一是项目须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供给条件,原则上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最迟2024年三季度内可完成);二是在2024年需开工;三是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应在1亿元以上(具有较强行业示范引领效应的项目可适当降低规模),项目自身通过市场化运营可实现收益平衡,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四是融资主体具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已实现市场化运营,符合国开行授信准入条件。
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与国开行对应工作团队就拟申报项目成熟度和融资需求进行沟通会商,达成共识后填报融资专项申报表(见附件2),同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国开行湖南分行。省直项目由相关单位直接报送。
(二)授信发放
国开行湖南分行对申报项目进行独立评审审议,按照“能贷尽贷”原则,及时给予足额、低成本贷款支持。
(三)反馈通报
省发展改革委、国开行湖南分行定期对申报项目的融资落地情况开展调度,向有关单位反馈通报,并推动后续批次项目策划和申报。
(四)有关要求
1.时间要求。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抓紧谋划、摸排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在2024年3月15日前,按附件要求报送首批项目清单,后续将视情况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2.填表要求。加强要素信息规范。项目名称:简练明晰,原则上应包含所在地域或归属单位、核心建设内容和建设性质等信息(一般不超过25字)。建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简要描述拟建项目各单项工程的主要内容,如新建技术业务用房、改建市政道路、扩建生产线等(一般100字左右)。建设规模:填写与项目内容相关的量化指标,如建筑面积、公路里程、生产线数量及产能等。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