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直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不断推进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持续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守法诚信合规、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引领更多企业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共建社会信用体系,共同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我会决定在连续13年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企联信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企业参加信用评价。现将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国企联业字[2024] 6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事项积极组织企业开展2024年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直有关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所属地区、行业企业参加信用评价。同时,请各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参加信用评价。
二、有意向申报信用评价的企业,可先向我会提交《中国企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由我会向申报企业提供由中国企联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中国企业诚信网(www. ceccredit. org. cn)企业信用申报平台,按要求在线提交信用评价申报材料。资料提交完成后,申报企业下载并打印电子版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我会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企业申报信用评价,也可按申报流程,直接向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申报(具体程序详见附件)。
三、根据中国企联企业信用评价办公室安排,2024 开展三批企业信用评价,第一批自发通知之日起至4月22日,第二批自4月22日起至8月16日,第三批自8月16日起至11月15日。请申报参评企业在各批截止日期前向我会提交信用评价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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