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申报】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体育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湖南省体育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教体、文旅广体)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及《湖南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湘体字〔2022〕21号,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更好地发挥体育产业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湖南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湘体字〔2022〕4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湖南省体育产业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湖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湖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及湖南省体育产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须满足《办法》中湖南省体育产业基地申报条件的各项要求。
二、申报材料
申报示范基地,须按照湖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提交要求(附件1)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申报示范单位,须按照湖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申报材料提交要求(附件2)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申报示范项目,须按照湖南省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要求(附件3)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各市、州体育(教体、文旅广体)局要结合本地体育产业发展实际,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严把初审关,形成书面推荐意见。申报材料应通过各市、州体育(教体、文旅广体)局审批后,印刷装订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4月15日前汇总纸质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省体育局。
四、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体育(教体、文旅广体)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推荐工作,结合《规划》和《办法》精神,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将申报主体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制度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核验,积极履行初审推荐职责。
(二)各市、州体育(教体、文旅广体)局要从本地体育产业发展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和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功能定位,重点支持自主品牌高水平竞技体育赛事和户外运动(含冰雪)、智能体育(含线上)等群众性赛事活动及积极创新模式的单位和项目,优中选优,严格控制推荐数量(示范基地不超过2个、示范单位不超过3家、示范项目不超过3个),2023年命名、认定的示范单位、示范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的内容、组织方式等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如存在信息缺失、不实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取消申报主体参与本年度评审的资格。各市、州体育(教体、文旅广体)局要切实承担申报材料审核职责,并对推荐对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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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育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