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通知】湖南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 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申报无废园区、无废企业。
二、征集对象
(一)无废园区: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园区产业规划合理,生 产工艺及装备水平先进,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备,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二)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三、工作安排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生态环境局组织本地区园区、企业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申报工作。于2024年3月22日前,择优推荐案例报送至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每个市州推荐的案例原则上不超过1个,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enyongl 15@126.com)。鼓励针对产生量大、利用难度高的固体废物报送案例,推动解决制约行业发展共性问题。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