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资助_省级以上研发平台
发布时间:2021-02-18 00:00:00点击率:61
部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待定
申报条件
(一)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已在科技部门备案,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三)按规定完成税务部门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模以上企业应完成统计部门研发报统及核准。
(四)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支持力度
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且考核的企业、纳入奖补范围的企业年度补助额更高1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补助额更高5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或企业类似决策机构批准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
(二)《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盖章复印件。
(四)企业出具信用承诺,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其他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进一步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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