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诊断】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工业节能诊断(省级)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工业节能诊断(省级)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有关企业和节能诊断服务机构: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积极推进我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引导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奋力开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现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工业节能诊断(省级)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断任务
在钢铁、电力、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和全省工业园区中遴选10家具有代表性的重点用能企业和1家工业园区开展全面节能诊断。聚焦企业和园区主要技术装备、关键工序工艺、能源计量管理等环节,围绕企业和园区优化用能结构、提升用能效率、强化用能管理等方面提出措施建议,引导企业和园区依据诊断结果加大节能提效资金投入,推动重点用能行业和园区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打造一批工业节能示范典型案例。
二、组织实施
(一)征集意向企业、园区名单和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各市州工信局结合全省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名单、本地区行业特点和园区特色,提出有诊断服务需求且节能潜力较大的企业(不少于1家)和园区名单,于2024年2月5日前将名单报送至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在2月底前面向社会征集一批有服务意愿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
(二)发布节能诊断任务清单。按照被诊断企业和园区主动意愿、节能潜力大小并结合行业用能特点的原则,遴选10家被诊断企业和1家被诊断园区。结合近年来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遴选5家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对任务进行匹配并于2月底前发布节能诊断任务清单。
(三)开展节能诊断服务。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节能诊断,诊断结果形成一企一策报告,并于8月底前将诊断报告和诊断总结报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
(四)组织专家评审。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于9月召开专家评审会,从诊断报告结构完整性、数据准确性、措施合理性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告质量。
(五)诊断任务梳理总结。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在诊断任务完成后,要从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10月底前向省工信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工信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工业能效提升对加快产业提质升级、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与企业(园区)对接,协调节能诊断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抓紧落实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要根据节能诊断成果,做好对接,引导企业(园区)持续实施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管理。
(二)持续跟踪指导。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要对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对服务机构在诊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疑惑进行答疑和指导,解决服务机构与企业(园区)在对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具体技术问题,对服务机构的工作进展、完成进度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同时对服务机构的保守企业(园区)的商业秘密、遵守行业自律、诊断企业(园区)完成数量、企业(园区)反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对服务机构的节能诊断报告审核把关,并及时总结梳理节能诊断服务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强对节能诊断结果的应用推广。
(三)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机构在开展现场诊断工作时,要组织诊断团队和企业(园区)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对接并实地查勘。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规定工作流程,根据企业(园区)实际情况并结合行业用能特点,从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工艺优化、管理提升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节能改造建议,确保诊断报告质量。要持续跟进结果运用,后续与企业(园区)充分对接,促成一批诊断结果落实落地,形成咨询、诊断、改造、评估组成的节能服务闭环系统。要突出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公益性质,承担诊断任务的服务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园区)收取任何费用。
(四)强化结果运用。被诊断企业(园区)要对服务机构提出的节能改造建议进行充分论证、认真研究,对企业(园区)急需、切实可行、能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节能改造建设方案抓紧落实落地。对根据节能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提效改造的企业(园区),省工信厅将在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