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浏阳市菜籽油油脂加工水平提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浏阳市菜籽油油脂加工水平提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3年产油大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湘财建〔2023〕15号、《浏阳市2023年菜籽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支持我市油菜生产发展,现就做好全市范围内菜籽油油脂加工水平提升建设项目申报认定工作 ,制定本申报指南,予以公布。
一、申报范围
浏阳市菜籽油油脂加工水平提升建设项目申报企业为全市范围内油脂加工企业,评选认定菜籽油生产企业提升改造菜籽油生产线1条,应用新型专利1项。小作坊菜籽油生产线提质改造项目4个。
二、申报条件
(一)菜籽油新技术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浏阳市本地具有一定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线必须在浏阳市本地。
(2)申报企业必须是长沙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3)企业已正式投产,已经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无不良信用纪录,已有商标注册证书,获得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4)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本项目建设提供新技术专利一项以上。
(5)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1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
(6)申报材料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好企业自筹资金。
(7)建立有产品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建立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
(8)企业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压榨精炼能力达到3吨/日以上。
(9)2021-2023年已获资金支持的同一类型项目不得重复支持,不得纳入本次菜籽大县奖励项目申报。
(二)小作坊菜籽油提质改造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菜籽油小作坊,经营状态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2021-2023年已获菜籽油小作坊提质改造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本次菜籽大县奖励项目申报。
(2)生产场所:小作坊应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场所环境整洁。
(3)生产能力:小作坊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榨油设施设备、烘干机、粉碎机、过滤机等主要设备齐全。
(4)建设工期:2023年元月-2024年6月完成投资建设,达到生产能力。
三、申报要求
(一)菜籽油新技术加工生产线建设申报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
(1)菜籽油新技术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上年度财务报表;
(3)获得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注册商标证书;
(4)获得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证书;
(5)市级以上有资格的粮油质检机构出具的2023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一份。
(6)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50%。
(7)资金筹措情况:2023年1月以来新增菜籽油加工设备清单。
(二)小作坊菜籽油提质改造项目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
(1)小作坊菜籽油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1月以来新增菜籽油加工设备清单。
四、申报及认定程序
(1)申报: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申报企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符合申报条件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至市粮储中心资产和财务部。
(2)项目初审
由市粮储中心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对企业项目真实情况进行现场审核。
(3)项目评审
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由市粮储中心、市财政局、市农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支持企业名称和支持金额。
(4)结果公示
对经评审认定的项目在浏阳市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市粮储中心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由市粮储中心、市财政局组织联合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验收、质量验收、相关财务票据核实。
(6)支持方式:财政补助
本市遴选确认的菜籽油新技术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1个、支持小作坊菜籽油提质改造项目4个,支持总金额100万元,专项资金按先建后补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五、 评选认定纪律
(一)浏阳市菜籽油油脂提升建设项目的审核认定,坚持“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程序化和规范化,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二)评选认定委员会成员要公正廉明,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讲求实效,工作认真,保守机密。
(三)申报、接受审核认定的企业要求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企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终止申报、取消认定资格的处理。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1月8日
浏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事务中心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