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23〕862号)等文件要求,现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于2024年1月5日前将2024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文件(含附件资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编写,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市州发展改革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市州农业农村局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项目信息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了推送。
2.市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应切实加强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是否重复申报、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填报是否规范等方面审核把关,并按照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对报送的项目进行排序。
3.申报请示文连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市州批复文件、村庄规划文本等资料一并报送(可研、初设、市州批复、村庄规划等资料报电子档,发邮箱278323470@qq.com、hnncshsy@163.com)。
4、要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并在请示文件中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市(州)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专此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