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5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3-12-19 12:19:56点击率:67
12月11日,株洲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议案》,5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最新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对照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时,随之进行调整。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涉及住房套数及“首套”的认定比照执行。
此次调整还放宽按月对冲还贷条件,取消办理按月对冲需满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均不得低于业务办理当月缴存额的12倍,且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得低于月还款额的12倍”的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关规定,将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调整至“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支持大学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大学毕业生,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毕业5年内首次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调整至100万元。
文章来源:株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