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长沙高新区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项目申报开始啦,2月10日截止!
通知要点
通知名称:关于开展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截止时间:2021年2月10日
支持范围:
2021年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塑料污染治理项目建设。除满足专项方案条件外,循环化改造项目所属的园区应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并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塑料污染治理项目须优先满足所在县区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供给或塑料废弃物安全环保处置的需求。
园区各企业:
根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方案》(见附件1),结合“十四五”规划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重点任务,现启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2021年度支持范围
2021年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塑料污染治理项目建设。除满足专项方案条件外,循环化改造项目所属的园区应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并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塑料污染治理项目须优先满足所在县区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供给或塑料废弃物安全环保处置的需求。
二、申报重点(一)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以下2个方面内容:1、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围绕园区能源资源利用高效化和污染集中治理等方面开展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包括污染物集中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能源梯级利用、集中供热供气供物料等。2、产业链关键环节补链。能支撑园区内主导产业形成产业循环链接,明显提升园区资源环境绩效的资源循环利用类项目。(二)塑料污染治理。重点支持以下3个方面内容:1、可降解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研发生产。支持产学研结合,以专业技术平台为依托,推动高性能可降解塑料研发应用、产业链构建和集群化发展的项目。2、传统塑料企业转型升级及绿色化改造。支持塑料生产企业按照安全环保要求,自主研发或购置引进规模化塑料制品生产线,改进工艺流程,实施清洁生产的项目。3、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体系建设。支持回收利用龙头企业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合作,按照分类处置要求开展废塑料集收运体系建设,实施低值塑料废弃物智能化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包装物焚烧处置等设施建设的项目。三、申报材料1、规范性材料。申报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请按照专项实施方案要求提供。项目申报表、绩效目标表请按照规范格式填报(见附件2、3)。2、其他材料(一式五份)。(1)塑料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需提供所在市县塑料污染治理情况(包括塑料污染治理部署安排、塑料制品消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禁限、可降解塑料制品需求及缺口、塑料废弃物产生及回收利用处置等情况)、项目单位补充承诺(主要服务所在市县塑料污染治理、不会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可在项目单位综合信用承诺书中一并体现)。(2)园区循环化改造。需提供项目所在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请与经发局发改处联系)四、申报时限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材料(盖章)于2月10日前报经发局509室,电子版发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孙潇潇联系电话:89755172邮箱:408226586@qq.com附件:1、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方案2、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2021年项目申报表3、省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2021年绩效目标表
经济发展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