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奖】关于报送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高质量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国家奖”)提名工作,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省拟提名国家奖项目(人选)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在近年获得过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具有同等效力的部委一等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协会一等奖及特等奖,且主要技术内容未获过国家奖;
2.拟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
3.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4. 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需完成整体验收。
5.同一项目不能多奖种、多渠道重复提名。
6. 提名书中不得出现涉密内容。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突出学科优势和地方特色,通过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同一奖种同一评审组的项目原则上提名1项。
2.本次国家奖提名工作时间紧,标准高,要求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综合统筹,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材料报送
1. 请各单位填写提名汇总表(附件1),提供拟提名项目的省部级及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获奖情况,于12月2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至我办邮箱。
2.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以及提名书填写要求等,组织项目完成人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提名书格式和填报要求参见《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详见附件2)。完整版提名书纸质版(含主件及附件,不需盖章)及电子版,请于12月22日前报送至我办。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