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长沙市关于申报2023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项目的通知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项目的通知
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分局:
为持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源头”削减VOCs的产生和排放,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10号)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发〔2021〕30号)等文件,现就2023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一)具体方向
1、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替代应用;
2、市绿色设计产品;
3、市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二)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略)
申报具体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详细内容,请详见《2023年工发资金项目(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申报指南》(附件4)
二、申报组织
(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企业谨防上当受骗。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以及关联企业重复申报项目。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三)项目申报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同步方式,申报企业按照项目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按期报送所在辖区工信局或园区经发(产业)局。
1、电子版。大小在50MB以内,编辑为1个完整的PDF文档(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提供盖章扫描件),要求提供可编辑Excel版表格的须一并提供,有关票据、凭证、证照(公章)等版面大小与原件基本一致,并清晰可辨。
2、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加盖公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普通胶粘于左侧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
企业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不清晰可辨(含重要佐证不完整,发票等编排混乱不便查验),评审不予采信。
(四)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园区企业申报项目,经所在辖区(园区负责部门汇总园区内项目,区县(市)工信局汇总园区外项目,区县(市)、园区会商择优遴选统筹推荐)工信、财政初审汇总后,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联合行文、汇总表(涉及多页的加盖骑缝章)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纸质版1份,PDF电子版材料、可编辑汇总表等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csgx830@126.com),并同步将联合行文纸质版报送市财政局(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方式
按照市工信局《工发资金申报项目评审抽查管理办法》(长工信投资发〔2023〕57号)相关要求,抽取专家评审,形成评审结果。
(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符合性初审的项目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进行会议评审。
(二)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会同辖区工信局或园区主管部门,对通过会议评审(含评审存在疑议)的企业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四、评审公示
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拟支持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后,在市工信局官网或长沙晚报进行公示。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3年市绿色设计产品申报 自评价报告 .docx
附件2 2023年市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申报书 .docx
附件3 2023年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替代应用项目 申请报告 .doc
附件3 附表三 申报企业替代应用项目基本情况表.xlsx
附件3 附表四 申报企业替代应用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沙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7日
2023年工发资金项目(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申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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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奖补类别 | 具体方向 | 申报条件 | 申报材料 | 备注 | |
1 | 绿色发展类(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 | 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应用(奖励类) | 在生产环节使用的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VOCs含量限值规定的包装印刷、工业涂装行业企业(汽车制造、机械制造、钢结构制造、金属船舶制造、集装箱制造、家具制造,其他工业涂装)。 推荐范围: 1、重点支持新申报、第二次申报的优质企业; 2、择优遴选、统筹推荐加大使用比例、力度的优质企业、以及重点扶持企业申报(各区县(市)园区按照2019-2022年本辖区申报企业总数的平均数的30%比例择优遴选统筹推荐)。 |
1、在长沙市行政区域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正常生产,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 2、在生产环节使用的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润版液等)符合生态环境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第二版)中相应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VOCs含量限值规定的包装印刷、工业涂装行业企业(汽车制造、机械制造、钢结构制造、金属船舶制造、集装箱制造、家具制造,其他工业涂装)。 3、上年度至2023年12月10日,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以“信用中国(湖南长沙)”部门信用平台信用核查结果为准)。 |
按照《2023年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替代应用项目申请报告》模板编制完整的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1、长沙市工业发展资金申报企业(单位)信用承诺书;2、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概述、项目基本情况及汇总表;3、须提供的有关佐证资料(现场抽查评估,原件备查),主要包括: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营业执照 (2)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供应商提供的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产品检验报告,尚未开展检测且无法提供检测报告的需提供使用产品的完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包装印刷行业的十环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3)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购(销)合同、采购清单 (4)购入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发票(发票须清晰可辨,连同真伪查询印证) (5)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台账记录(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第二版)第84页“台账记录”相关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量、库存量、使用量、回收量等) (6)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按照生态环境实施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危废处置转运单等 (7)近一年内安全、环境、质量等信用查询情况佐证(“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查询结果截图) (8)★加大使用比例、力度的优质企业、重点扶持企业申报,除申请报告模版中的规定材料外,还必须提供2023年度较之2022年度加大使用比例、力度的其它充分佐证支撑材料。 |
1、电子版。大小在50MB以内,编辑为1个完整的PDF文档(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提供盖章扫描件),要求提供可编辑Excel版表格的须一并提供,各票据、凭证、证照(公章)等版面大小与原件基本一致,并清晰可辨。 2、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加盖公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普通胶粘于左侧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 3、企业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不清晰可辨(含重要佐证不完整,发票等编排混乱不便查验),评审不予采信。 |
2 | 绿色发展类(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 | 长沙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奖励类) | 市绿色设计产品 推荐范围:1、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2022年9月更新)中的标准,登录工信部节能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并下载标准文本。2、湖南省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2023年11月更新),登录省工信厅网站查看并下载标准文本。 (2023年全市拟遴选评价≤20家市级绿色设计产品) |
1、在长沙市行政区域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正常生产,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 2、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上年度至2023年12月10日,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以“信用中国(湖南长沙)”部门信用平台信用核查结果为准)。 3、企业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4、已评价为省级及以上绿色设计产品的,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不再纳入市级申报评价。 5、同一年度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市绿色设计产品、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
按照《湖南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长沙市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自评价报告》格式模版,编写自评价报告等完整的申报材料: 内容包括不限于:长沙市工业发展资金申报企业(单位)信用承诺书;企业基本情况,申报产品的生产规模及产量、收入,产品的工艺技术介绍、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指标、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等,要求符合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评价结果;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查询结果、并附相应产品的“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文本等材料。 |
1、电子版。大小在50MB以内,编辑为1个完整的PDF文档(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提供盖章扫描件),要求提供可编辑Excel版表格的须一并提供,各票据、凭证、证照(公章)等版面大小与原件基本一致,并清晰可辨。 2、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加盖公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普通胶粘于左侧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 3、企业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不清晰可辨(含重要佐证不完整,发票等编排混乱不便查验),评审不予采信。 |
市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参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3号)相关要求,推荐单位要认真筛选行业代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或专业性强、特色鲜明、创新性高的中小企业。 推荐范围: 1、“绿色设计+制造”类企业。重点支持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装备、汽车及配件、轻工、医药等行业企业,围绕轻量化、低碳化、循环化、数字化等重点方向加大绿色设计推行力度。(2023年全市拟遴选评价≤10家市级“绿色设计+制造”类企业) 2、“绿色设计+服务”类企业。重点支持服务性制造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围绕绿色产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制造技术改进、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与认证、节能减污降碳集成应用等开展高质量服务。(2023年全市拟遴选评价≤5家市级“绿色设计+服务”类企业) |
1、在长沙市行政区域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正常生产,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 2、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上年度至2023年12月10日,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以“信用中国(湖南长沙)”部门信用平台信用核查结果为准)。 3、参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3号),符合总体要求、推荐要求(基本要求、综合水平、绿色设计专项水平),被推荐企业自评价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分。 4、已评价为省级及以上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不再纳入市级申报评价。 5、同一年度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市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和市绿色设计产品。 |
按照《市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格式模版不同类型相关要求,编写完整的申报材料,开展自评价和打分: 内容包括不限于:长沙市工业发展资金申报企业(单位)信用承诺书;基本信息、企业自评价表、绿色设计自评价、证明材料清单(原件备查)、“信用中国(湖南长沙)”查询结果等规定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