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通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的通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应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项目”(以下简称“实用技术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大气污染治理技术;
(二)水污染治理技术;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四)土壤污染治理技术;
(五)噪声及振动污染治理控制技术;
(六)电磁辐射污染、放射性污染治理技术。
二、征集条件
(一)技术持有单位是湖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技术路线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技术政策;
(三)技术工艺方法具备创新性,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去除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运行成本低于国内同行业或领域平均水平,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示范推广意义,已被工程应用的或已通过工业化中试。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二)典型工程案例或已通过的工业化中试介绍(格式见附件2);
(三)专家技术鉴定意见、鉴定专家名单;
(四)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及运行期间的监测报告;
(五)工程验收报告;申报前一个月的工程运行记录(连续一周);
(六)工程运行管理及达标情况的证明材料;
(七)工程布局示意图和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3张(附文字说明)。
其他证明技术先进、具有良好推广应用效果的辅助材料(如鉴定证书、用户使用意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四、工作安排
(一)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经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和科技部门备案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材料分别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和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二)评审与结果发布
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并统一进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对通过评选的先进实用技术名录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进行正式发布。
评选通过的先进技术及案例将编印成册,列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目录》加以推广应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技术评选费用由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科技厅承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
(二)申报单位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后果自负。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