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榜挂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相关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厅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3日
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贯彻交通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交通强国建设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不断完善省交通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据《湖南省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湘政办发〔2022〕41号)、《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湘交科教规〔2022〕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以交通运输领域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推进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组织模式改革。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公平开放的选贤方式,充分调动和整合行业资源,集中力量攻克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科技创新对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工作原则
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国省重大战略及市场需求,统筹安排全省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确定省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研发方向和重大项目,全面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作用。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服务职能和协调作用,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政策支持和资源统筹。强化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形成行业各主体共同发力、协同互动的良好格局。
优化资源,融合发展。整合行业科技创新优势资源,促进省内行业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根据行业发展战略方向和市场需求,采取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科技创新队伍能力。
选贤任能,推动转化。强化结果导向,形成公平开放创新机制,破除“四唯”限制,激发行业活力,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对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促进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
三、工作目标
(一)实现行业内关键核心问题的重要突破,加速前沿技术与交通运输的融合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二)完善省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速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合力共赢的局面;
(三)完善行业高水平研究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
四、职责分工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揭榜挂帅”项目的组织、执行和管理工作。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厅属行业发展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需求征集、协助榜单编制工作。
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属交通运输企业等负责本单位需求征集、揭榜与组织实施工作。
五、实施方案
(一)项目类型
“揭榜挂帅”项目分为重点科技项目和行业引导项目两类,由省交通运输厅发榜,分类予以支持。
类别 |
重点科技项目 |
行业引导项目 |
支持重点 |
聚焦行业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研发,形成可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工法等创新性成果。 |
针对行业发展具体技术问题,开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与应用。 |
年度数量 |
≤5项 |
≤10项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依托工程项目配套和承担单位自筹资金。 |
依托工程项目配套和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为主,财政补助为辅。 |
经费要求 |
≥500万元 |
|
实施周期 |
一般≤3年 |
一般≤2年 |
(二)实施步骤
“揭榜挂帅”制基本流程为:需求征集、榜单编制、榜单发布、申请揭榜、揭榜遴选、揭榜公示、合同签署、过程和验收管理。
1.需求征集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主管部门按照“自上而下”为主、“自下而上”为辅相结合的方式,以国、部、省交通科技发展规划为指导,以解决行业共性重点和难点问题为导向,面向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厅属行业发展机构、相关高等院校、省交通运输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等征集技术需求。需求征集表见附件1。
2.榜单编制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会同各业务处室、厅直单位对技术需求充分论证,择优遴选出应用面广、指标明确、影响力大、带动性强、迫切度高的技术需求,并进一步深化明确需求目标、应用场景、时限要求,编制形成建议榜单。
3.榜单发布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主管部门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上报厅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发布“揭榜挂帅”榜单,招贤揭榜。榜单格式见附件2。
4.申请揭榜
揭榜方按榜单要求,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揭榜,编制《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4)。揭榜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省属交通运输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揭榜方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揭榜牵头单位应在湖南省境内注册。
5.揭榜遴选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揭榜综合遴选评审,包含形式审查、综合遴选评审。
(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包括基本资格、科研诚信、科研基本能力、申报材料审核等。
(2)综合遴选评审。遴选评审由厅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分为集中评审和现场评估两类。其中,集中评审采用专家查阅资料、打分排序的方式;现场评估采用专家组实地查看、出具评估意见的方式。通过遴选评审形成揭榜单位推荐意见。
6.揭榜公示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主管部门将遴选评审结果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揭榜单,并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合同签署
揭榜单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8.过程和验收管理
主要按《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湘交科教规[2022]10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于重点科技项目,厅组织中期评估及验收,揭榜单位按年度向厅报告进展情况。对于行业引导项目,厅组织验收,过程管理由揭榜牵头单位自行负责。
(三)财政补助资金拨付
1.重点科技项目
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分阶段拨付的方式。项目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60%-8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款项,未通过的项目不予拨付。
2.行业引导项目
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后拨付的方式,验收通过后予以一次性拨付,未通过的项目不予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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