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用电补贴
发布时间:2021-02-04 00:00:00点击率:100
申报条件
1、支持中小微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是指2019年在园区实缴税额10万元~50万元的工业、软件及信息服务企业2、严格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价商[2019]620号文件精神,工业地产、孵化器等载体对其区域范围内企业
支持力度
工业地产、孵化器等载体对其区域范围内企业用电统一按不超过0.8503元/千瓦时的电价收取。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中小微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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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shtz.gov.cn/zfxxgk/xxgkml/lzyj/gfxwj_1/202009/t202009229016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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