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常见问题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常见问题
1.不能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领域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2.高新技术企业是不是可以直接自动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根据《工作指引》规定,符合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企业虽然是高新技术企业,但企业仍然需要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及自评,提交相关材料。
3.科技型中小企业时间是什么时候
企业在认定机构发布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安排后,即可提出申请。每年的工作安排通常在年初通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请,超出规定的期限将不再受理。2023年预计申报截止时间到9月底。
4.企业的税务征收形式是核定征收的时候,是否可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形式的企业不能申报。
5.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超过了2亿元,是否可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按照《评价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如果只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则不符合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