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赛】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二届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二届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局、总工会、团委,省直和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处、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大力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推进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人函〔2023〕2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行湖南省第二届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为省级行业一类竞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南省委联合主办,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办。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仲裁委员会),具体承担大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各承办单位设赛项办公室负责赛事组织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监督指导。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汽车芯片开发应用)、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S(工业大数据算法)、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S(工业互联网安全)、虚拟现实产品设计师S(5G+虚拟现实开发应用)四个赛项。
三、竞赛内容
各赛项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20%,实践操作占80%。大赛详情及技术文件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gxt.hunan.gov.cn/)。
四、竞赛组织方式
(一)竞赛分组
1.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汽车芯片开发应用)赛项、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S(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虚拟现实产品设计师S(5G+虚拟现实开发应用)赛项均为双人团体赛;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S(工业互联网安全)赛项为三人团体赛。
2.各赛项均分为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竞赛组别。
(二)报名条件
1.省内具有各赛项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的在职人员(需要有在湖南省内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记录);
3.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
4.党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工委或工会组织关系在省直工会的干部职工。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组队及报名方式
1.大赛共设15个代表团,其中每个市州1个代表团,省直单位1个代表团。
2.市州代表团以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赛项可以推荐不超过10队职工组选手,本地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每个赛项限报教师组、学生组各2队。
3.省直单位代表团以省直和中央在长各单位组队参赛,每个赛项可以推荐不超过10队选手,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每个赛项限报教师组、学生组各2队。
4.每个参赛队除选手外,设领队1人、限设教练2人(学生组为指导教师2人)。
五、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3年10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汽车芯片开发应用)赛项比赛地点: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田心大道1111号)
2、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比赛地点: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79号)
3、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工业互联网安全)赛项比赛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4、虚拟现实产品设计师(5G+虚拟现实开发应用)赛项比赛地点: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张家界市武陵山大道学院路1号)
六、表彰奖励
(一)各赛项各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一等奖按参赛队伍数量的5%设置,二等奖按参赛队伍数量的10%设置,三等奖按参赛队伍数量的15%设置,优胜奖按参赛队伍数量的20%设置。
(二)对获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项目前三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给予相关表彰。已获得相关表彰的不再重复表彰。
(三)对获各赛项一等奖队伍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职工、教师身份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程序推荐,纳入“湖南省青年岗位能手”周期性表彰。已获得相关表彰的不再重复表彰。
(四)对获各赛项职工组和教师组总成绩第一名队伍中理论成绩最高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按程序纳入“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周期性表彰。已获得相关表彰的不再重复。
(五)对获各赛项职工、教师组总成绩第一名,且符合申报条件并由同一单位人员组成的队伍,可择优按程序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湖南省工人先锋号”。
(六)获各赛项一等奖队伍将择优推荐2支学生队、2支职工(教师)队参加第二届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决赛。
(七)获得学生组比赛前三等奖且为团员团干部的选手,所在院校团组织在推报各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八)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相应的奖杯、证书。
(九)组委会颁发的其他奖项
1.对各赛项各组别决赛一等奖获奖队伍的教练(每支参赛队伍指定1名教练),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获得各赛项各组别决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颁发“冠军选手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4.对选拔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
5.对在比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6.对比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十)对于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2个赛项获奖选手,排名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排名第二、三名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排名前50%且成绩合格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已具有四级/中级工可晋升三级/高级工,学生组最高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大赛组委会名义、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代章形式,由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制作、发放。
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奖励办法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工信局、人社局、教体局、总工会、团委、省直和中央在长各单位高度重视,主动宣传,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努力营造良好赛事氛围。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加强统筹调度,加大保障力度,确保竞赛顺利实施。
(二)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大赛要求,做好参赛队伍遴选推荐和报名参赛工作,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参赛代表队回执表》、《选手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一式两份)报送至相关赛项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报名邮箱。
(三)请省直机关工会、各市(州)工信局、各职业院校明确1名联络员,并将相关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10月15日前报大赛组委会邮箱。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直机关工委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 共青团湖南省委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