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湖南湘江新区转发关于2023年度申请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2023年度申请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申请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一)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二)享受主体。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进入名单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2、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
二、申报程序
1、请湖南湘江新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申报,生成的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
2、申报时间。湖南湘江新区第一批截止申报的日期为10月10日,如有未及时申报的企业,可按上述方式,于每月15日前按流程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中申报提交申报资料。
3、名单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申请方式,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将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报送至相关部门。
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