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火炬中心时间:2021.01.11-2021.10.20
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符合以上条件,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标准或行业标准。
支持力度:
入库企业按75%加计扣除。
申报材料:
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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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orch.gov.cn/kjb/tzgg/202101/3c153dc1af414b19877c3e06e551730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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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申报系统:
https://fuwu.mo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