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第三届湖南省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申报
第三届湖南省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申报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在全市树立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品立长沙质优天下”的长沙城市质量精神,充分发挥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树立正确质量观,促进长沙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审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启动第三届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三届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设组织奖5个,个人奖2个,提名奖不多于5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空缺。
二、评审标准
1.《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审考核办法》
2.《第三届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
3.《第三届长沙市市长质量奖(个人)评审准则》
4.《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
5.《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
三、申报范围
本届市长质量奖申报范围:长沙市辖区内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企业或组织以及质量管理工作者。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与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同时申报。已经获得过中国质量奖、湖南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和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个人,不参加此次申报和评选。
四、申报条件
(一)企业或组织申报基本条件
1.依法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2.具备健全的标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运行有效;建立并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等模式,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和突出的社会贡献;
3.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关资质;
4.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5.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程度高;
6.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
7.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卫生等事故,无制假售假行为,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税收等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二)个人申报基本条件
1.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管理实践或基层质量工作实践,从事涉及质量工作10年以上;
2.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榜样作用,具有社会影响力。
3.具备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或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水平的提升作出突出贡献。
4.个人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社会知名度高。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
本届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和自评材料组成,申报企业或组织、个人按填写要求填报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区市场监管局。
(二)材料初审
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长沙经开区及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核实,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三)推荐申报
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长沙经开区及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报管委会或区县(市)人民政府形成推荐意见后进行汇总,于2023年9月28日前报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
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对申报的主体资格、申报程序和材料规范性等进行审查,并向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研究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或组织、个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审议表决
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开展材料评审,根据材料评审得分高低确定进入现场评审名单(企业或组织不超过10个,个人不超过4人)。现场评审完成后,评委会将进行审议表决,表决完成后,评委会办公室按照百分制,以材料评审占20%、现场评审占60%、评委会审议表决占2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拟获奖企业或组织、个人建议名单。
(六)名单公示
评委会办公室将拟获奖建议名单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报评委会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企业或组织、个人,由评委会办公室予以调查,经查实确实存在不符合市长质量奖评选要求的,提请评委会取消其获奖资格。
(七)名单确定
通过公示期且无异议的拟获奖企业或组织、个人,报请评委会主任审定同意后予以公布。
六、注意事项
本届市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录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amr.changsha.gov.cn/)获取,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
申报材料均采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字体为宋体四号。
申报企业或组织的申报表与自评材料分开单独成册,申报表提供纸质版一式二份,自评材料采用软封面装订,提供纸质版一式二份。申报表与自评材料均需提供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命名规则见申请表填报说明。
申报个人的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提供纸质版一式二份,并提供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电子版还需提供个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市长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对提高我市品牌知名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评选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做好培育、指导,实现显著的示范带动效果。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要严格对照申报要求,指导企业或组织、个人认真撰写申报材料。湖南湘江新区、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申报资料的初审把关和推荐申报工作。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审考核办法》《第三届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第三届长沙市市长质量奖(个人)评审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评审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申报企业或组织、个人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发现徇私舞弊、接受红包礼金等违纪行为,是工作人员的,予以严肃问责,是评审专家的,立即取消评审资格,并通报至其所在单位。评审过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申报、培育、评选工作及获奖企业或组织、个人的宣传,在启动申报、启动现场评审、表彰等重要节点,组织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相关信息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及有关主流媒体进行公示,着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助推全市质量强市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