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开展湘江新区2023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湘江新区2023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持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按照《长沙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奖补办法》(长人社发〔2023〕33号)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湘江新区辖区内各孵化基地关于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设立在湘江新区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基地运营时间1年以上;
(二)基地实际使用面积1500㎡以上;
(三)在孵创业实体入孵前注册登记时间在5年以内,数量20个以上(含创业企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民非办企业、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等);
(四)提供5项以上孵化服务,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会议室、洽谈室、产品展示厅等公共服务空间。
二、申报材料
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单位,于2023年9月20日前,向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起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纸质资料:
(一)申报单位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单位简要情况、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绩和亮点(2000字以内)
(二)《长沙市2023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名册》
(四)《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考评细则》对应考评指标的佐证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申报材料应有封面、目录和页码,按照顺序排版打印,用A4纸张左侧装订。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请
2023年9月8日-9月20日期间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单位,可自主向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发起认定申请,9月2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长沙岳麓区区政府7栋414室,10月8日之前完成线上数据的填报(包括孵化基地实体数量、在孵实体吸纳就业人数、提供服务次数等)。
(二)材料审核
2023年9月20日-9月25日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辖区内孵化基地申报纸质材料进行线下初审,核对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根据《长沙市创业指导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登录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系统,针对基地在孵化基地实体数量、在孵实体吸纳就业人数、提供服务次数进行线上审核。
(三)实地勘察
根据线上线下审核整理出的基地情况汇总表,对基地进行实地走访,通过前期规划,制定科学的勘察路线,进行现场勘察。主要对基地运营情况、实际面积、入驻企业、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原件核实、拍照留痕,并现场填写《湘江新区2023年度市级孵化基地申报考察表》(附件4)。
(四)确认推荐
根据申报审核、考察情况,提请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小组研究,根据基地申报纸质材料和线上填报数据,确定基地推荐名单。
(五)上网公示
对拟推荐的孵化基地,在湘江新区就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调查不成立的,由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文公布。
附件: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1日